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洞头区市政路灯和灯光亮丽工程运行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DTCG2021022001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洞头区市政路灯和灯光亮丽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
1 |
项 |
368万 |
主要养护内容包括:灯具、光源、电器、灯杆、照明节能设施、配电设施及相关电线电缆等日常维护工作及防盗管理,防汛、抗雪防冻应急保障工作等,具体设施量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期限采用1+1承包模式(合同期即2021年3月至即2022年3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止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3.1、投标人同时具有第①项和第②项资质: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以上;②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近三年为投标截止日上溯三年);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 2021年2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3月16日09:30:00
七、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CA驱动和申领流程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以电子邮件形式(邮箱:18881809@qq.com)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电子邮件主题或标题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八、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和节能环保采购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369999、13968906697
地址:洞头区北岙街道碧海云天2栋1单元301室
2、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56728768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南塘工业区海创园对面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0577-63387968
传真:0577-63387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