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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管理科技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2021-03-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项目概况

交通管理科技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注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的投标供应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HZJ-2021-0304

项目名称:交通管理科技设备202103010

预算金额:4083160

最高限价(如有):4083160.00

采购需求:信号灯电警卡口等抓拍系统建设设备的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署30天内安装完并交付使用;电子产品质量保证期: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非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资格等级贰级资质(含贰级)以上)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资格等级贰级资质(含贰级)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注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的投标供应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开标大厅,有形交易市场: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平青大立交桥南300米金融大厦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署30天内安装完并交付使用;电子产品质量保证期:3年。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河北省相关技术规范及文件要求,达到上级主管部门合格验收标准。4、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办理河北 CA 后,可直接使用河北 CA 登录惠招标获取招标文件,因未注册造成的投标无效或投标保证金无法退付等情况,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采购活动,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6、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提出。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滦州市平青北路27号

联系方式:0315-2537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唐山汇智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滦州市科创大厦616室

联系方式:0315-8961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钊

电 话:0315-896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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