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丰台区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21070007
项目名称:丰台区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名称 |
数量 |
项目完成日期 |
交货地点 |
预算(万元) |
丰台区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 |
1套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工作日内 |
北京市 |
922.152213 |
主要规格(/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经财政部门批准采购的进口产品包括:4K非线编工作站(2台)、单反相机(2套)、充电器(4个)、读卡器(4支)、无线领夹话筒(4台)、读卡器(3个)、无线手持话筒(3套)、解码器(6台)、TS流多画面(1台)(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标记*的设备)。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同一包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3日至2021年03月30日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方式:
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详情见附件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丰台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4号
联系方式:陈喆010-63815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方式:黄婧、郭培晨010-88354433转365、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婧、郭培晨
电 话: 010-88354433转36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