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路周边院落增配安防设施项目(浣花南路部分院落)施工单位比选参选须知
根据成都市青羊区公园和更新局和成都市草堂街道办事处《关于一环路周边院落增设安防设施的请示》(成青公园和更新[2021]37号)、(成青草堂办[2021]6号)以及区政府的批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环路周边院落增配安防设施项目(浣花南路部分院落)的施工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现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一环路周边院落增配安防设施项目(浣花南路部分院落);
(2)项目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浣花南路。
2.比选内容:一环路周边院落增配安防设施项目(浣花南路部分院落)增配安防设施,预计增加建设42个视频监控点位,周界围墙21个点位,采用AI及声光报警功能摄像机;地下停车场19个点位,分布在停车场各个转角及停车区域,大门口2个点位。系统采用后端NVR集中存储,存储时间30天,基于TCP/IP的全网络架构,具备后期扩展功能,摄像机选用200万高清摄像机,小区围墙共建600米防爬围栏刺和600米6线制双防区电子围栏,系统主机及报警设备设置在门卫室,具体点位详见附图。
3.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为15天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检验标准,满足本次增设安防设施的使用功能,具体以物业验收通过为准。
5、报价要求:
(1)参选人应详细了解本次增设安防设施的范围和内容,自行踏勘现场环境,深化设计施工图,内容应齐全完整满足使用需求;
(2)根据本参选须知的要求以及深化图纸的内容详细列明完成本次增设工作的全部项目内容(含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及合价等),如有遗漏视为包含在其他报价项目。
(2)参选综合单价应为人响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参选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加工费、安装费、运输费、仓储保管费、材料及成品检测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本次的预计应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得再单列项目,另行收费。
(3)报价清单汇总价格应与参选函报价一致,不一致的可能被比选人拒绝。
(4)参选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申请文件处理。
6.参选文件组成:
1)参选函(格式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7.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与比选参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踏勘现场
由参选人自行现场踏勘,自行承担踏勘费用及由于踏勘现场引起的理解误差等全部责任。
9.比选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参选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参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
9.2比选文件的澄清将在参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9.3在参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3天前,比选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比选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该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10.参选文件的递交
10.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当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青羊区浣锦路55号5号楼4楼兴城建公司招标合同部)
10.2参选文件应密封递交,密封方式不限。
10.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10.4本次比选不组织开标会,比选人按《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比选办法》的规定进行开标和报价的确认,对比选结果不做解释。
11.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在满足参选文件所有实质性内容的情况下,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选候选人。
11.1本参选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比选人。
11.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29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2)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浣锦路55号5号楼4楼兴城建公司招标合同部。
(3)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12、比选人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浣锦路55号5号楼4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8-87417106
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