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机场灯光站设备间视频监控升级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双流机场灯光站设备间视频监控升级改造项目已由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为比选人(招标人)自筹,比选人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在双流机场0、1、2、3号灯光站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共计建设约36个数字高清摄像头,项目建成后须满足《民用运输安全保卫设施》(MH/T-7003-2017)要求。
2.2比选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信誉要求:
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具体查询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4失信行为要求:
比选申请人未处于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处罚期内(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具体查询时间为报名开始时间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5其他要求: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10:00至12:00,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高新区锦蜀街37号5栋1单元16层1618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加盖鲜章的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
4.2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的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14:00;地点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A609会议室。(注:比选申请文件必须作密封处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机场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8-85205147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锦蜀街37号5栋1单元16层1618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8-85132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