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路灯试点设备采购项目(人民路、情侣路、迎宾路)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智慧路灯试点设备采购项目(人民路、情侣路、迎宾路)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701、706房 获取招标文件,并2021年05月07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TW2021-017HW
项目名称:智慧路灯试点设备采购项目(人民路、情侣路、迎宾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智慧路灯试点设备采购项目(人民路、情侣路、迎宾路)):
合同包预算金额:3,810,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电力专用自动化控制设备 |
电力专用自动化控制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10,000.00 |
3,810,000.00 |
招标内容:对人民路、情侣路、迎宾路路灯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并采用窄带物联网(NB-IOT)通讯方式实现对灯具的单灯控制;对所属道路约25套路灯控制箱实现集中控制器控制;本项目系统实现与大数据局城市精细化管理平台无缝对接;建设监控中心,实现大屏实时监控,最终实现按需照明、精细化管理和节能减排。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3个月内完成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如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按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格式内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7)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 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在相应网站输入投标人名称后,查询不到投标人相关信息,或只查询到投标人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的,仍需提供相应的查询页面截图;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04月14 日至2021 年04 月21 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701、706房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自行获取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05 月07 日09 时 30 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香洲区路灯管理中心
地址:香洲区鸡公山三街13号
联系方式:0756-2125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天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701、706房
联系方式:0756-6328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雪花
电话:1802300839
发布人:广东天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