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蓝岸花园小区建设项目-电气设备材料(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视频监控系统、密集母线等)采购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徐州徐港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的 梧桐蓝岸花园小区建设项目-电气设备材料(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视频监控系统、密集母线等)采购 已被 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 批准建设, 批准文号:丰县发改经济委备[2018]198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 货物采购 投标。
2 .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市丰县
3.2 工程规模: 梧桐蓝岸花园小区建设项目-电气设备材料(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视频监控系统、密集母线等)采购
3.3 合同估算价: 800万元 。
3.4 招标范围:设备生产、供应(含备品配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人力、设备安装及其人身、设备等安全责任与保险、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详见货物清单要求。
3.5供货期:接到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3日历天内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交货手续。
3.6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满足符合《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要求,确保供电公司验收通过。
备注:1、投标人选用高、低压配电柜设备需品牌、性能、质量均满足国家合格标准且满足符合《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要求,确保供电公司验收通过。
2、设备推荐断路器品牌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大全凯帆开关有限公司、江苏辉能电气有限公司、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大全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上海人民电气有限公司《上联牌》、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天e电气>)
3.7质保期要求:两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
5.2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5.3.1投标人具备生产本次招标主体货物的能力;
5.3.2投标人具备提供本次招标非主体货物的能力;
5.3.3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6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9203279、0516-83709981)。
5.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户号:60340188000145375-0017145
开户名: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9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4 日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1 年 5 月 12 日 9:30 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 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1 年 4 月 26 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7.4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xzggzy.com.cn )上发布。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2.招标人地址:徐州市丰县 联系人:崔经理
1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外街3#314室
联系人:姜工 电话:0516-69856770
徐州徐港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