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公安局梅雨派出所新办公楼家具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1.报名登记时间:2021年 4月21日至2021年4月23日上午08:30-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用pdf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发在3519306916@qq.com邮箱。报名资料为:1.盖有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写清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包号);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原件备查,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所提供资料都需加盖单位鲜章,确保资料、公章清晰,如不清晰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自负,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报名邮箱中,不需要打电话确认。如报名成功,中心工作人员不作回复,如未成功的由本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报名邮箱进行回复报名不成功。) 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报名登记成功后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http://www.ccgp-sichu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34232021000110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公安局梅雨派出所新办公楼家具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预算金额(元) | 470000.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与采购单位约定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竞谈响应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竞谈响应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新颁发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公司法人必须提供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竞谈响应人自行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2019年以来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复印件(竞谈响应人内部出具或第三方机构出具)【格式自拟;内容自行提供;复印件】; ②新成立公司(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注册的公司,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竞谈响应人自行提供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竞谈响应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②竞谈响应人提供2020年1月至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前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原件)。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竞谈响应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竞谈响应人提供2020年1月至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前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注:1.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竞谈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标准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竞谈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由竞谈响应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竞谈响应文件并参加竞谈响应的,则可不提供) 3.法人授权书原件;(注:①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竞谈响应文件并参加竞谈响应的适用;②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相应的有授权资格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二、应当提供的竞谈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响应供应商鲜章。 2.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3.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4.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1年04月21日到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1.报名登记时间:2021年 4月21日至2021年4月23日上午08:30-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用pdf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发在3519306916@qq.com邮箱。报名资料为:1.盖有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写清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包号);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原件备查,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所提供资料都需加盖单位鲜章,确保资料、公章清晰,如不清晰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自负,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报名邮箱中,不需要打电话确认。如报名成功,中心工作人员不作回复,如未成功的由本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报名邮箱进行回复报名不成功。) 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报名登记成功后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http://www.ccgp-sichuan.gov.cn)。 | ||
方式: | 供应商报名登记成功后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http://www.ccgp-sichuan.gov.cn)。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1年04月2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盐源县盐井镇太安中街9号3楼)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1年04月27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公安局 | ||
地址: | 盐源县公安局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1898155776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凉山州盐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盐源县盐井镇太安中街9号3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付先生、陈女士;联系电话:0834-636454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杜先生、付先生、陈女士 | ||
电话: | 18981557760、0834-636454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