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G2021020068
南京农业大学作物表型组学研发中心项目楼宇亮化工程 已获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农业大学作物表型组学研发中心项目楼宇亮化工程
2、项目地点:南京农业大学白马教学科研基地
3、招标内容:楼宇亮化工程
4、工期:60日历天
5、工程预算:85万元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68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及道路照明类似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原件核查)
5、本项目应配备:
1)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工程)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B类证。(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项目部其他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需提供所报本工程上述项目部管理团队各成员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0月~2021年3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无法提供相应时间的社保缴纳证明的,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报项目部管理团队成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未退休人员。
6、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7、投标人的其它要求(提供承诺书):
1)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未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更换。
8、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报名
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投标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栋13楼1305室)报名。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截止。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即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1928产业园8号楼5层502会议室。
五、其他说明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不能到场或虽然到场但提供不了以上原件的,招标人将视为其投标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陈琳
电话:025-843958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硕欣
电话:025-83231971、15105159550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栋13楼1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