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瑞金市公安局“雪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SDZ2021-RJ-G002)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DZ2021-RJ-G002品目一
JSDZ2021-RJ-G002品目二
JSDZ2021-RJ-G002品目三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雪亮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4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280页资格证明文件7-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银行开户许可证 。说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更正为:7-1营业执照(五证合一的提供五证合一证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说明:1、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明;2、必须在有效期内; 更正内容:2、原招标文件第280页资格证明文件7-3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说明: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是由指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开标截止时间前 60日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3、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其中之一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更正为:7-3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说明:1、如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证明。2、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证明。3、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其中之一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更正内容:3、原招标文件第281页资格证明文件7-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包括: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社保登记证(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的原因而无法提供社保登记证,应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相应证明);2、社保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必须是开标截止时间前90 日内的证明材料;3、响应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响应人单位的员工,需提供投标承包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4、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更正为:7-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包括:如专用收据或社保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2、社保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必须是开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3、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4、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此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瑞金市公安局
地址:瑞金市金都大道
联系方式:18970722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瑞金市象湖镇大旺街(好又多超市后门斜对面)
联系方式:18296765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8296765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