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2021年度火灾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供热公司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2021年度火灾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2247,招标人为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 围
2.1项目概况、招 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由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本项目以华电灵武电厂为热源,采用大温差长输供热技术,向银川市、永宁县、望远镇进行集中供热,规划供热面积3179万㎡。2019年12月15日工程已开工建设,2020年10月30日完成第一阶段供热系统调试并具备向各供热区域供暖条件,2020年11月1日供热系统正式运行;2022年10月30日完成第二阶段供热系统调试并具备向各供热区域供暖条件,实现向计划区域全面供热。
2.1.2招 围:声光报警器、手动
报警按钮、输出模块、火灾报警控制器各60只,智能光电感烟探测器、智能感温探测器各120只,阻燃双绞型聚氯乙烯绝缘安装线4000米,镀锌金属线管3000米等,包括设备及材料的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地点: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
2.1.4交货日期:本项目计划于设备到货时间及安装开始时间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10月01日安装结束,总期限93日历天。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的交货进度必须满足招标人进度的要求。
2.2其他:/
3.投标人资 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灾报警设备、设施产品供货或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25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4-30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05-18 10: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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