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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政务信息中心关于姑苏区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2021-04-28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苏州市姑苏区政务信息中心关于姑苏区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市姑苏区政务信息中心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C2021-GS-G-006

2.项目名称:姑苏区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叁万元整(¥1730000.00)

4.采购需求:

(1)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工作的整体安排,该项目实施时间紧迫,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经采购人确认,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地为目标,提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效率,打通政务服务从申请、受理到通办的全流程,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部门信息共享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信任设施,利用有关部门和已建电子认证系统,为政务信息共享提供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等安全服务,而电子证照库建设已成为当前政务信息共享的关键。

2)建设原则

苏州市姑苏区电子证照库项目的建设应按照国家、江苏省、苏州市的电子证照库标准体系的要求,遵循“问题导向、便民务实;顶层设计、统分结合;标准统一、上下协同;整体提升、共享共建”四个建设原则,系统建设应充分考虑苏州市电子证照的规则和技术要求,满足苏州市本级—区级两级的架构要求,具有良好的兼容和可扩展性。

3)建设目标

坚持政务服务需求为导向,切实提升姑苏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效率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依托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姑苏区电子证照应用支撑体系,做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生成、同步发放,支持公众在线应用电子证照办理政务服务类事项,支持全市各部门开展全流程电子化应用。

本项目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框架内,结合市统一的电子证照标准规范和应用规范,搭建姑苏区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以电子证照标准规范为基础,以大数据技术为核心,建设姑苏区电子证照库系统,实现电子证照的汇集、存储、应用、查询等多种证照应用功能,支持覆盖姑苏区范围的政务应用、民生应用;全面支撑“智慧姑苏”应用。

4)建设任务

本地电子证照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按照政务服务清单、便民服务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为基础,结合市区两级电子证照库建设情况和各部门业务需求,坚持试点先行的方式,梳理提供基本符合姑苏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基本应用需求的政务服务事项及对应的电子证照清单。

电子证照库平台框架建设:电子证照库平台框架是本项目建设的核心应用系统,主要包括电子证照生成系统、电子证照资源库、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电子证照综合应用管理与监控系统等应用子系统组成,涵盖了签发端、服务端的业务建设需要。

构建市区两级电子证照服务共享体系:在苏州市电子证照库市本级—区级两级框架的基础上,分别构建证照数据采集、处理及证照的合成、签发、证照服务等功能,由业务部门使用,保证电子证照即时、有效签发和应用。

全区电子证照库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标准规范的建设应在国家《电子证照技术架构》等六项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苏州市、姑苏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

完善平台安全管理监督体系:电子证照库建设涉及政府、企业、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需要完善的安全管理监督体系,为信息安全提供保障。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服务期限: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上线试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承包\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5月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四、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提交;

2.提交投标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13:00—13: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1年5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K5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姑苏区政务信息中心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联系方式:薛星辰

联系电话:0512-68727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2-69820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艳婷、方思然

电 话: 0512-6982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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