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吴镇路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RL-21025
项目名称:东吴镇路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3675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东吴镇路灯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按要求完成本项目路灯的采购及安装,满足东吴镇建设需求,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9日至2021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于“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浏览,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方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制作、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1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落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网站公布。 5.投标文件制作: 5.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投标活动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5.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5.3.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存储,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中相应内容,供应商未按规定响应,造成备份投标文件被拒收、无法读取数据等,视为备份投标文件撤回,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应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解密完成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15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6.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方式): 6.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投标人须在2021年5月20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确保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完好,且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备份投标文件被拒收或误投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楼2002室 收件人:黄琼宇 联系方式:0574-28830072、13625870260。 6.2.采用开标地点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3.其他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①.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②.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915563596@qq.com)进行收发。 ③.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函》格式内容填写。 ④.本项目开标及评审过程,所有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评标室内所有人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 ⑤.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防疫措施规定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镇南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884-89215
质疑联系人:冯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89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02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威猛、许伟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8900258
质疑联系人:王泽
质疑联系方式:0574-288300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