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LED大屏购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市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25日10:00点(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贾采招G(2021)04
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LED大屏购买项目
预算金额:210万元
采购需求:小间距LED屏,大屏控制器,无线投屏器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即投标人、供应商,下同)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 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方式:报名后发放电子文件。
报名提供:
1.《贾汪区政府采购项目参加报名表》(下载地址: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zjw.gov.cn/govxxgk/jwq_bgs/2021-01-13/92acb0f3-d3c7-46fd-940d-084ac043a397.html内进行下载);
2.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的前1月或前2月(以本公告发出月份为基准)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
5.供应商的前1月或前2月(以本公告发出月份为基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材料复印件;
上述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填写齐全、加盖鲜章,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或递交到徐州市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徐州市贾汪区文化巷东首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未报名而直接投标恕不接受。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25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贾汪区文化巷东首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5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贾汪区文化巷东首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徐州市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公安局局贾汪分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公安局局贾汪分局(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公安局局贾汪分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公安局局贾汪分局(采购人)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公安局局贾汪分局
联系电话:13775840458
通讯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山水大道9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特别说明
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部门:徐州市公安局局贾汪分局
联系电话:13775840458
通讯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山水大道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徐州市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徐州市贾汪区文化巷东首
联系方式:0516-68929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州市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 许西元
电话:0516-68929578
徐州市贾汪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