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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海漂垃圾视频监控服务(二期)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5-07 来源:福建福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招标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海漂垃圾视频监控服务(二期)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350100]JXZZ[GK]2021001、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海漂垃圾视频监控服务(二期)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海漂垃圾视频监控服务(二期)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3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JXZZ[GK]2021001
项目名称: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海漂垃圾视频监控服务(二期)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3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0299-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1(项) 在我市沿海选取10个重点岸段,各安装视频监控设备1套,对海漂垃圾进行实时监控、识别、推送。服务期两年。 1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应承诺符合要求(如3C认证、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其中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文件的应提供证明文件;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的允许在交货时提供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财务报告描述: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 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 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 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 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 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 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本招标文件中其他有关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前一日17:00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5-07 15:00至2021-05-22 23:5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5-31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2号鳌峰广场1号楼24层05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
联系方式:83329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2号鳌峰广场1号楼24层05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7347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延存
电   话:0591-8773473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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