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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1-05-08 来源:广州地铁

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已 通过广州市政府在市政府常务会议(15届120次)对《广州地铁下阶段安检实施费用预算方案》(穗铁运[2020]264号)及审议 。根据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官桥站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复函》(穗发改投批[2021]22号), 官桥站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已获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已明确,招标人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广州。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广州地铁既有线开展智慧安检系统及配套工作的设计工作;对十一号线、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及官桥站开展智慧安检系统设计工作;对十号线、十二号线、十四号线二期、五号线东延段、三号线东延段及七号线二期开展智慧安检接入及无线生产网的设计工作。

其中,既有线包括一号线、二号线、三号线、三北线、四号线(含南延段)、五号线、六号线、七号线、八号线(含北延段)、九号线、APM、十三号线一期、知识城线、十四号线、二十一号线、广佛线(广州段);“十三五”线路包括十号线、十二号线、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五号线东延段、三号线东延段、七号线二期。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划分 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

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工作阶段涵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修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设备)招标配合、施工及验收配合等全阶段。设计质量须满足相关国家规范和合同要求。

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设计内容: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安检系统设备采购配合及设计联络、施工及验收配合(含竣工图配合);编制与现场相符的图纸,并对所涉及的设计变更进行归集整理,配合编制竣工图、方案及设计变更,开展与相关接口专业设计的协调配合。

2.3 设计费用

广州地铁智慧安检系统建设工程设计项目设计类费用暂定价: 2746.80 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方面满足相应的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1.3参与投标单位须确保资源配置投入满足招标要求,确保设计服务质量。

3.2非联合体的投标人必须从“广州地铁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H库)”中选取,且满足 3.1.2资质

注:“广州地铁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H库)”名单详见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www.gzmtr.com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在开标前第10日(自开标之日起算)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mtr.com “H库”中的诚信排行得分要求:得分不能低于30分。

3.5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完成设计总体总包、勘察总体的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不适用)

3.6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 附件一 )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甲方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www.ggzy.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网站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等违法失信信息。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登记。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9日0时0分至2021年5月31日1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gz.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引。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失败的情况:

4.3.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3.2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5月31日10时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http://ggzy.gz.gov.cn/(网址)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U盘递交时间: 2021年5月31日9时45分2021年5月31日10时0分 (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备用U盘递交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z.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zmtr.com)和广州地铁城轨采购网站( http://bid.gzmtr.com 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1年5月9日0时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2021年5月31日10时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邮 编: 510330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0-83154769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层

电话: 020-8310676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址: 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17楼(建设管理处)

电话: 020-38180285 

 

附件:

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三、“ 广州地铁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H库) ”名单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159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七、本公司承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www.ggzy.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网站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等违法失信信息。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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