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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鳌峰分校录播教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5-19 来源:福建福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招标

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鳌峰分校录播教室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鳌峰分校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3]FJGC[GK]2021017、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鳌峰分校录播教室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鳌峰分校录播教室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0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3]FJGC[GK]2021017
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鳌峰分校录播教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元
投标保证金:3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A02090503-录像编辑设备 录像编辑设备 1(批) 详见附件 35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描述: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描述: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描述:无
(4)明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5)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本次采购所投产品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
(6)明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③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福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榕财采〔2020〕29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5-18 17:30至2021-06-02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6-09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A2-03134-GK-202105-B1535-FJGC;2.项目经理:经办人(李萍/0591-83393306)、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鳌峰分校
地 址:福州市鳌兴路279号
联系方式:0591-38878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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