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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学校附属中学黑板、讲台、高拍仪等设备采购标前更正公告

2021-05-26 来源:福建福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政府采购补充通知

进修学校附属中学黑板、讲台、高拍仪等设备采购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1]BA[GK]202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进修学校附属中学黑板、讲台、高拍仪等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采购文件相关条款修改

更正内容:

1、增加评标项目: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标方法: 1、执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的规定。本次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 商若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则按以下优惠内容及幅度进行评审:①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3%的价格扣除;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③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8%的价格扣除;④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每个单项投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3、对于同时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示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示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供应 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附在报价部分且加盖供应 商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注: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本文件中其他有关附加部分评审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描述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2、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验收期次说明:详见标书要求” 更改为 “验收期次说明:按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等要求进行验收。”

3、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新增:

8、安装、调试、验收

1、安装、调试

1.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

1.2、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设备数量送到安装地点,设备通过采购人确认后,由中标人指派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采购人将安排专人配合,并提供安装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1.3、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并向采购人安排的工作人员介绍设备功能。

1.4、设备安装、调试的完工期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

2、检验标准和方法

2.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2、出厂检验:中标人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 定的供货地点。中标人应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等。

2.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货物的使用科室和设备科工作人员同时在场时,成交人方能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布线图、设备配置文档等)、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2.4、最终验收: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 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需有采购人的设备安装验收报告,且必须经采购方设备科人员和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并加盖中标人和采购人公章,即为验收完成。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中标人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响应总价中。

4、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1年5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荆溪大道(省少体校对面)

联系方式:13655014736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南路151号奥体博园5层505

联系方式:寇俊峰、杨超然0591-87563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3655014736
 

福建博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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