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自助存取款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73-2140GNJLFWGK1469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以下统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自助存取款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自助存取款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2服务内容及范围:对招标人自助存取款设备设备硬件和软件系统(ATMC、录像监控系统)进行定期巡检、故障排除、软件升级改造、功能测试和技术维护服务,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故障及技术问题,以保证招标人自助柜员机设备及相关系统系统安全、高效的运行(详见服务需求)。
1.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或有效期内甲方(含甲方上级机构)就同类项目再次集中采购发出中标通知书或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为止的期限或阶段或范围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3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服务能力,能承担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配套工作,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今)类似服务业绩至少一项。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773363869@qq.com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17743469032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431901478010801
3.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6月28日10:00分;
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最高投标限价:
维保费用包括:人工费、备件和易损件的更换费用及税金,不含耗材更换费用;维保费以设备实际维保天数计算,由甲方各地市分行负责支付。单台设备年度维保费用为:
ATM/存折ATM:人民币4000.00元整/台·年;
CRS/存折CRS:人民币6900.00元整/台·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266号
联系人:陈月
电话:0431-81285131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邮编:130022
联系人:韩冬、周秀岳
电话:0431-81150785转8018、17743469015、17743469025
传真:0431-81150785
电子邮箱:4032910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