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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润州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

2021-06-07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润州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货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润州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润州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 已经 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 镇发改投资发[2018]58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货物清单中所有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 ;(招标范围、数量及规格等)
2、交货地点: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润州大队
3、交货期或交付试用期: 90日历天
4、货物预估价约(万元): 247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S202106350001001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润州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智能化设备采购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润州大队业务技术用房智能化设备采购 90日历天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1 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或资格的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智能化
2、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其他条件: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4 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40分 技术响应:30分 商务部分:5分 售后服务:10 分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方案:10 分 业绩:5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7 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6% 、97%、9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投标报价(4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40 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3 分,偏离不足 1%的,用插入法计算。 技术响应及产品评价 (30分) 投标人投标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参数需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得 30 分,标注★的参数为重要参数,有一项负偏离扣 0.5分,扣完为止;未标注★的参数有一项负偏离的扣0.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 30 分。【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提供性能偏离表,产品正、负偏离必须如实在标书中列明,正偏离或满足参数的,需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对提供证明材料真伪负责,并承担全部后果,如中标后实施过程中发现有负偏离没有列明,业主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商务部分(5分) 投标人经营状况评价:根据提供的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中反应的相关信息,考察其经营状况是否良好,评委在各投标人之间进行横向比较评审,最高得3分。 投标人具有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1.5 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投标人具有3A资信等级证明的得0.5 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售后服务(10 分) 免费质保期:所有设备承诺质保期为 3 年,得 3 分,不承诺或质保期低于 3 年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原件) 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过程中,中标方及项目实施人员须与招标人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在项目实施和质保维护期内,因中标人发生“一机两用”或网络和数据违反招标人行为一次的,按支付阶段扣除5000元,发生2次(含)以上的,每次按支付阶段扣除2万元。承诺的得2分,不承诺的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原件) 投标人须承诺保证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在场负责实施直至验收。项目实施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无故不在项目现场或不参加项目例会的,按支付阶段扣除500元。承诺的得3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原件) 投标人应承诺在项目维护期内系统设备出现故障后,自故障报修之时起,故障修复期大于72小时的,应提供备机给招标人应急使用,超过72小时如不能提供备机并恢复应用的,每次按支付阶段扣除1000元,承诺的得 2 分,不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原件) 安装调试方案(10 分) 系统集成评价:考察投标人是否充分考虑招标人设备总体设计、机房机柜设备分配和规划、实际到货安装、调试情况、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施工方案及招标人拟部署和规划的各应用系统和通讯要求、是否能提供合理有效的改造、实施应急预案、风险应对措施以及如何最大化的减少系统集成对于招标人如期日常办公及对外业务的影响等,提供的方案详细、科学、合理,评委在投标人之间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4分 项目实施方案评价:考察是否提出了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及其验收方案及计划,进行横向比较后分档给分,最高得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验收培训方案,方案完整、科学、合理,评委对此方案横向比较后给分,最高得1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和运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售后服务响应及时、处理迅速、有完整的机构信息、完善的服务体系、维护技术人员、售后技术服务的方式及售后技术装备、备品备件等。评委对此方案横向比较评分,最高得 3分。 业绩(5 分)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类似智能化项目案例成功案例且单项合同金额大于 250 万(含)的,得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证明原件,资料不全不得分。)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5.0 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 ,于 2021年06月07日00:00至2021年06月11日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 0511-88968012 ,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 4009980000 )。
九、其他
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1年6月7日00:00至2021年6月11日 24:00; 5、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网上评标,电子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和标书评审所需的各类证书、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均以电子标书中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编入投标文件。 6、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5032867)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谷阳路299号优山美地150幢240室
联系人: 韦主任 联系人: 孙工
电话: 13775389701 电话: 17368080722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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