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西门泰安路永泰七路9号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15-2021-00768
项目编号:440515-2021-00768
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43586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市澄海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435865.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其他货物汕头市澄海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9435865.009435865.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终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粤财采购[2019]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西门泰安路永泰七路9号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7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西门泰安路永泰七路9号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西门泰安路永泰七路9号2楼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泰然路
联系方式:0754-85887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西门泰安路永泰七路9号2楼
联系方式:0754-89310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754-89310157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