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廉江市广电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G+4K 网络升级)(第二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廉发改社 【 2019】 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019-440881-87-01-059906 ,建设资金来自 廉江市融媒体中心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廉江市融媒体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廉江市广电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G+4K网络升级)(第二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
2.2 建设地点: 廉江市区域内 。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
2.3.1建设规模
本期工程在项目一期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廉江城区、安铺和横山镇区光网络覆盖建设、融媒体指挥中心大屏、办公网络建设、光网络覆盖建设建设,满足广播电视业务、数据传送等通信业务。接入网升级改造应在现有同轴入户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光纤入户,满足超高清电视频道、高速互联网接入以及多种增值业务发展需求。主要建设内容为廉江融媒体中心基础装修及软硬件建设,安铺及塘蓬分机房基础装修及硬件建设。廉江城区及安铺、横山镇区的管线建设(中继光缆建设、主干光缆建设、原用户改造建设、新增用户建设), 并对一期综合运维系统软件平台进行升级维护。
2.4 建设投资(最终各项费用以廉江市财政局的审核为准):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446.94万元。
廉江市广电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G+4K网络升级)(第二期)按建设模块汇总投资明细表如下:
总项 |
分项 |
单位 |
数量 |
单位造价(万元) |
总造价(万元) |
备注 |
|
1 |
安铺机房 |
基础装修 |
项 |
1 |
9.34 |
9.34 |
详见安铺机房基础建设概算表 |
2 |
融媒体中心 |
基础装修 |
项 |
1 |
489.48 |
489.48 |
详见融媒体中心建设基础装修概算表 |
3 |
融媒体中心 |
指挥中心系统硬件 |
项 |
1 |
153.27 |
153.27 |
详见融媒体中心指挥中心系统硬件概算 |
4 |
安铺机房 |
网络建设 |
项 |
1 |
99.12 |
99.12 |
详见安铺机房网络建设概算表 |
5 |
塘蓬机房 |
网络建设 |
项 |
1 |
36.02 |
36.02 |
详见塘蓬机房网络建设概算表 |
6 |
管线及终端建设 |
中继光缆 |
项 |
1 |
100.85 |
100.85 |
详见中继光缆建设概算表 |
7 |
管线及终端建设 |
主干光缆 |
项 |
1 |
221.93 |
221.93 |
详见主干光缆建设概算表 |
8 |
管线及终端建设 |
用户线路及用户终端安装 |
项 |
1 |
1008.84 |
1008.84 |
详见用户线路及用户终端安装建设概算表 |
9 |
小计1 |
工程费合计(序号1~8) |
|
|
|
2118.85 |
|
10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预备费 |
项 |
1 |
42.38 |
42.38 |
按工程总造价2%计列 |
11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勘察费 |
项 |
1 |
94.57 |
94.57 |
参照计价格[2002]10 号文计算 |
1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设计费 |
项 |
1 |
95.08 |
95.08 |
参照计价格[2002]10 号文计算 |
1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监理费 |
项 |
1 |
56.95 |
56.95 |
参照[2007]价费字670号文计算 |
1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招标代理费 |
项 |
1 |
4.24 |
4.24 |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 |
15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报建及相关费用 |
项 |
1 |
1.66 |
1.66 |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办事指南”,管道工程费为基数,计列费率为3%。 |
16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工程保险费 |
项 |
1 |
12.71 |
12.71 |
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 2014,计列比例为0.6% |
17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工程预算造价咨询费 |
项 |
1 |
7.33 |
7.33 |
计列系数为0.346% |
18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工程结算造价咨询费 |
项 |
1 |
6.99 |
6.99 |
计列系数为0.33% |
19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施工图审查费 |
项 |
1 |
6.18 |
6.18 |
设计费的 6.5% |
20 |
小计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 |
|
|
|
328.09 |
|
21 |
工程总投资 |
|
|
|
|
2446.94 |
|
其中本项目 (其中含工程施工费:2118.85万元,基本预备费: 42.38万元);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为: 157.5844万元(其中勘察费 94.57万元,设计费 95.08万元、工程预算造价咨询费 7.33万元) x80%= 157.584 万元 (按廉府函 [2018]327号文要求,总投资五千万以下的项目,参照原国家收费标准下浮 20%计取,则按原国家收费标准下浮 20%的价格来作为招投标基准价 );余下其他费用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总额为 2318.814 万元。(其中 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2161.23 万元 , 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为 157.584 万元。 )
注意:项目的技术标准与功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的附件(用户需求书),投标人须满足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
2.5计划总工期(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180个日历天 。
2.5.1设计工期: 60个日历天(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补充和修订)
2.5.2施工工期: 120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6招标范围:包括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基础上,进行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协助业主完成前期报建工作、材料设备的采购和安装、施工、竣工验收及结算、保修及招标人委托的其它工作等。
2.6.1 施工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编制竣工资料等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合同为准。
2.6.2 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项目勘察、预算编制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相关部门专家的审查(核)论证。
2.7质量标准
2.7.1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7.2设计质量标准:通过设计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 :
3.2.1工程设计资质(须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要求):
①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或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甲级资质。
②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2.2工程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要求):
①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②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注:①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 〔 2014 〕 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 2015 〕 154 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 建市 〔 2016 〕 226 号 )执行。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岗位: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 [ 提供 2021 年 2 至 5 月份 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否则不接受投标登记 ] 。
3.3.2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且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 [ 提供 2021 年 2 至 5 月份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否则不接受 投标登记 ] 。
3.3.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通信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协办方)的在册人员 [ 提供 2021 年 2 至 5 月份 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否则不接受 投标登记 ] 。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6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 ,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 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中标人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分包的相关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 [2016]93 号)执行。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的 9:30~ 11:30, 14:00~ 16:00(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一式二份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000元 /套,售后不退):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由主办方单位出具);
( 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有,见附件 1);
( 3)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见附件 2);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此项无需核对原件);
( 6)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7)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的复印件(如果基本账户账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账号变更证明);
( 8)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 3.3.3款中的拟派人员相关职称证明或注册建造师证书、社保证明等资料复印件;
( 9)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 (一式二份,单独提交 )。投标人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注: 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应按要求提交以上投标登记资料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投标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 2、投标人对以上投标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安排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工作人员到场办理投标登记,并出示 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4.2 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8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 2021 年 7 月 8 日 9 时 30 分至 2021 年 7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 333号) 12 号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网址: http://www.gzggzy.cn )。
5.2 开标时间: 2021 年 7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 333号) 12 号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 http://www.gzzb.gd.cn) 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 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不一致者,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 为准 。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 庞生 联系电话: 13790989311
招标代理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759-2288650
招标单位: 廉江市融媒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元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 6 月17日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廉江市融媒体中心 :
(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 ) 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参加 廉江市广电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G+4K网络升级)(第二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 施工方单位名称 ) 为本项目投标人的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及签署,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主要负责本工程大部分的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工作。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软件开发、部分设备材料的采购和施系统集成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3)工期职责: 计划总工期(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18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 60个日历天(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 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补充和修订);施工工期: 120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设计成果应分批会审,采购应分批采购,施工应分批分组进行。当工期出现紧急状态时,联合体的主办方应牵头各方充分协商,找出进度滞后原因,满足工期进度需求。具体责任按初始分工及实际情况分担。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即可;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2
投标 申请人 声明
致: 廉江市融媒体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 廉江市广电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G+4K网络升级)(第二期)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单位 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单位 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1.被责令停业;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处于被住建部或广东省、市、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 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被上述建设主管部门纳入不诚信投标企业名单; 4.以行贿谋取中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被投诉;
6.无故放弃中标的;
7.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8.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9.由于本单位原因,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或材料供应单位材料款,引发集体上访或聚众闹事;拖欠和克扣劳务人员工资,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或聚众闹事。
四、本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五、保证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承担以下后果:
(1)取消本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没收本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投标保证金;
(3)同意将本单位纳入不诚信投标企业名单。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