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公安局指挥中心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委托,福建亿中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82]YZYZB[GK]2021003-1、长乐区公安局指挥中心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长乐区公安局指挥中心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7-14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82]YZYZB[GK]2021003-1
项目名称:长乐区公安局指挥中心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463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746300元
投标保证金:1492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20399-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1(批) | 否 |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一)项目概述 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中标人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档案数字化方面工作。投标人要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工作流程中的每个环节都须配备有质检员。 2、基本情况概述 公安档案查找利用率非常高,具有重要历史价值,但由于缺少电子目录数据和扫描的电子文件图像内容,在平时查找利用过程中虽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但效率仍然比较低下,已经不能很好地发挥它应有的效能。根据档案数字化工作“统一领导、标准先行、利用优先、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进程” 的指导原则,结合长乐区实际情况进行数字化加工。 (二)项目目标与任务 序号 类型 卷 估算数量 1 2010年前文书档案 约2872盒 650000页 2 2010年前专业档案 约1080盒 540000页 3 2010年后档案 约499盒 100000页 4 账簿档案 约85盒 25500页 5 会计档案 约17盒 5100页 6 文书类 约691盒 138200页 7 照片档案 / 11000张 公安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旨在建设全区公安档案的目-录库、影像库和全文数据库数据内容,实现档案的规范化整理、高质量的数字化加工。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全区当前收集的历史档案进行拆卷和前期整理(排序、编页、修裱)、采用单页扫描方式进行数字化加工,约129万页案卷级、文件级目录的著录,并将扫描后的图像文件、文本文件与文件级目录挂接,实现快速无误检索。 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更换卷内目录、档案整理、目录著录及补录、生成(打印)或填写档号等相关信息、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格式转换、抽线等直至档案还原装订等工作步骤。 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基础上,制定安全合理的档案接收、归还流程方案,将所有加工完成数据存储为符合标准要求的数据存储格式,并保存在符合要求的存储介质中(硬盘),数字化加工完成后硬盘提交给采购人保管,并负责将实现数字化的电子档案数据迁移到采购人档案管理系统中提供检索利用。 项目主要清单: 序号 类型 件/卷数 页数 备注 1 2010年前文书档案 约2872盒 650000页 2 2010年前专业档案 约1080盒 540000页 3 2010年后档案 约499盒 100000页 4 会计档案 约102盒 25500页 5 照片档案 / 11000张 6 数据核对(文书类) 约691盒 6000条 数字化扫描 约1290000页 照片档案数字化 约11000张 数据核对(错误条目需进行修改) 约10000条 目录数据 约10000条 档案整理 约1000卷 约5000件 注:以上为预估数量,结算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项目预算表: 序号 类型 数量 控制单价 控制总价 1 数字化扫描 约1290000页 0.5元/页 645000元 2 照片档案数字化 约11000张 0.8元/页 8800元 3 数据核对 约10000条 0.25元/条 2500元 4 目录数据 约10000条 0.5元/条 5000元 5 档案整理 约5000件 8元/件 40000元 约1000卷 45元/卷 45000元 合计:746300元 注:以上为预估数量,结算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在扫描之前,根据纸质档案(含文书档案,案件等专业档案)的现状,按要求对档案实体进行边整理边著录,著录后按档案年代、全宗号、案卷号、目录号、档号进行装订,达到公安档案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著录后数据能同时与福建公安档案信息系统顺畅衔接,包括对案卷内情况进行登记、扫描文件选择、目录数据校对及补录等工作环节。对于需要调换的卷内目录、卷皮、卷盒由采购人负责提供。 2、本次项目档案扫描需用A4或A3平板扫描仪进行,以A4幅面计算,大于A4的幅面一律都按一张A4价格计算。(此批次扫描的馆藏档案一般为A4、A3,大于A3幅面以上的极少) 3、总体质量要求 (1)要求全部采用平板扫描方式,以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2)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法[2014]7号)、国家档案局《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017)、福建省档案局《福建省直单位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公安部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建设标准和《福建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工作规范(试行)》、福建省《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 纸质档案》(DB35/T 1856-2019),达到省公安厅“创建数字档案室建设”检查验收的要求。 (3)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4、项目的主要工作环节包括:档案接收、档案整理、档案著录、档案扫描、扫描校对、图像精细处理、图像质检、数据备份及备份检查、档案恢复、质量监控和检验、安全管理、报表打印、数据统计、档案归还、提交成果数据、数据导入管理系统等主要加工环节。 (二)技术加工要求 A、项目要求 由于公安档案特殊性,需在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指~定办公场所内布置加工场所,由专业公司提供现场外包服务方式进行此次项目的实施,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在全过程监督下的实施,整个项目的技术加工的流程环节和技术路线要求如下: 1、档案数字化加工要求 1)档案接收 对纸质档案进行分批接收,在接收过程中进行详细登记,建立电子/纸质接收登记和入库登记本,不出现漏登记或重复登记,记录资料的缺、残、漏、损、重、页码混乱等状况。对所接收的档案进行两人以上交叉核对、检查,与采购人进行书面交接并签字确认,要求《纸质档案扫描工作流程表》随同档案一起交接。 1.1实体记录:原档案的数量,档案年代、全宗号、案卷号、目录号、档号、存放箱号等信息。 1.2实体安全:配备专门的安全防火等用具,保证实体安全。 1.3人员组织及安排:接收人员、时间的安排。每周接档一次,批次整理完成后可继续接档保证工作进度。 1.4交接验收:确定档案的验收方式、采购人的电子文件等。 1.5投标人报价含标签耗材,数字化加工设备由投标人提供。档案管理软件、数字化加工系统、数字化验收系统由投标人提供。数据对接过程中,投标人需主动与省公安厅联系,洽谈数据对接业务。 2)档案整理前处理 2.1在整理之前,需对历史档案以年度为依据对原始档案进行分类; 2.2把已经按照年度整理的档案再按照组织机构进行详细划分; 2.3按照机构整理后的档案再以档案的类别划分; 2.4确定保管期限并划分; 2.5将最终划分好类别的档案进行组件或组卷,按公安档案规范化要求进行整理。 2.6根据需求将整理好案卷和文件目录分别以纸介质和电子介质两种方式存储。 2.7明确全宗卷的整理要求,档案接收后按照档案全宗号将档案分类保存到库房接收区; 2.8档号编制原则,由用户提供档号章,也可以由采购人协助用户制作档号章; 2.9案卷目录号编制方法,确定案卷号以及目录号的字段长度以及对应关系; 2.10卷内文件目录格式,明确用户卷内文件的目录项; 2.11卷内文件目录填写方法,顺序号、页号、日期等字段的长度、格式; 2.12卷内备考表的填写方法,确定采购人加工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如正文位置、底稿位置。 2.13档案排序、编页码 档案排序:根据采购人的档案资料分类排序标准对档案进行排序的校验、重新整理工作,核对档案的资料顺序和记录档案的物理状况(纸张状况、照片页、图表页),包括资料的缺、残、漏、损、重、页码混乱等状况,建立电子/纸质档案资料分类接收清单和出库登记本。 编页码原则(在确定档案内业排序后进行):以卷为扫描最小文件夹单位,每卷按页编页码。即对每个需要扫描页以每卷文件为单位,页码都是从“1”开始,依次编码,页码写于每页文件的正面的右上角,反面的左上角。确保页码位置统一、整齐。 2.14页面修整 破损严重、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档案,应先进行技术修复,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原件应先进行相应处理(压平或熨平等),破损的进行裱糊,标注后再进行平板扫描。 对年代久远的破损卷宗在数字化前进行修补应满足以下质量要求: (1)修裱所用材料应具有最适宜延长档案寿命的强度和特性,修裱材料和技术方法不得对档案制成材料产生副作用或损害。 (2)根据不同破损档案的纸张强度状况、字迹洇褪状况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托裱。在托裱中,裱件应达到宁薄勿厚、宁软勿硬;配料颜色宁浅勿深;浆糊宁少勿多。 (3)修裱成品应保持档案原貌,不得损害原件上任何历史痕迹,不得造成文字等信息洇褪扩散。 (4)修裱成品应具有较高的耐折度和撕裂度,以利于延长档案寿命。 (5)修裱成品应薄且光洁、舒展平整、质地柔软。裱件不崩裂,不变形走样,托纸与档案原件不得形成空壳。 (6)需要装订的档案裱件,在整裁后应留有装订边,以便成卷成册装订。 3)拆卷 对不符合档案整理规范的装订物应予以拆除,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 档案拆分原则:在数字化加工全流程中,为避免档案的错、乱、丢、毁,档案盒内的资料不离盒(或卷),不进行详细的拆分和组包。档案随盒、盒随工序进行数字化加工。每道加工工序结束后,将档案放回原盒原位,始终保持档案的物理位置和逻辑位置的原版原貌。 对档案进行拆分整理,清除档案资料中的金属物,避免扫描时金属物损坏扫描仪。拆分后按原顺序放回盒内,保证分类档案不离盒,以免造成资料混乱。 4)档案内页排序及目录数据建库(著录) 根据采购方提供的标准,对拆分完后的档案内页进行重新排序,确保符合档案规范化建设标准。例如:《福建省公安行政案件材料立卷规范(2010版)》、《福建省公安刑事案件材料立卷规范(2010版)》、《公安机关刑事案卷立卷规范(2014版)》、《福建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工作规范(试行)》闽公办〔2016〕18号。 工作人员应事先与采购方联系,进行必要的培训活动,熟悉相关基础知识。 排序完成后,编制页码,着手进行目录数据建库录入工作。 按照档案的分类要求建立文件夹和目录数据著录项。数字化加工后的档案目录数据,完全符合采购人数据格式要求。档案目录著录标准如下: ★4.1目录建库应选择通用的数据格式,所选定的数据格式应能最终转换挂接到“福建公安档案信息系统”。 ★4.2按采购人档案管理系统中档案条目著录标准与规范进行著录,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并按照要求进行人工著录,并最终形成全引目录、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 4.3保证著录质量,与原档案资料对照进行核验,发现错误返工修改。 4.4对于采购人已有的目录数据,可采用软件工具批量接收采购人提供的档案业务目录数据,并根据实际纸质载体档案资料的整理结果,认真检查目录和文件的页码、文件材料的完整程度,对档案资料进行补录和校对。 4.5目录数据质量检查:在加工期间免费提供给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加工质检软件,通过软件自动操作辅以人工方式实现数字化成果的有效质检和统计。 4.6按要求打印件封面、卷内目录等相关报表。 5)档案扫描 档案扫描是数字化加工流程中的重中之重,是实现纸介质向数字存储介质转换的最重要的环节。 5.1扫描仪的选择 扫描操作员将整理好的档案,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和纸张状况,选择相应扫描仪,具体对不同纸张档案扫描的处理工艺如下: 根据不同的纸张质地状况和档案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普通纸张:采用平板扫描仪进行扫描。 较薄纸张易碎(如信纸、便笺纸):在纸张下加入白色打印纸作衬,采用平板扫描仪进行扫描。 字迹较浅或模糊(如铅笔字):如采用黑白二值扫描应调节扫描临界值(阈值),拉大字迹与原稿的反差,效果不理想则采用灰度扫描。 脏乱、字型弯曲、版面较偏的纸张:应采取清理、纠偏、纠斜等措施,以保证图像字迹清晰,不失真。 底色较深的纸张(如草浆纸、油印纸):如采用黑白二值扫描应将扫描对比度及亮度适当调低,调节效果不理想则采用灰度扫描。 不规则纸张:纸张幅面较长但幅宽不超过A3,可采用扫描仪长纸扫描功能,根据纸张状况设定合适的扫描幅长即可。如纸张幅宽超过A3,采用宽幅扫描设备进行扫描。 不拆卷档案:对于不能拆卷的档案采用非接触式冷光源不拆卷扫描仪,节省档案拆装时间,扫描软件自动生成页码,防止档案错乱。 灰度、彩色页:采用平板扫描仪,调整具体模板参数,保证扫描质量。 补扫页:补扫的文件除不拆卷资料外,一律采用平板扫描仪。 5.2扫描图像标准 确保纸张扫描时放置端正,从而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无歪斜,减少后期处理可能带来的图像失真。 对于档案中的“报表”,应当平摊开后进行整幅扫描。图纸、表格等应整页扫描。超长页进行分页扫描后,使用软件进行拼接。 按采购人要求对其有其他要求的档案资料进行扫描,扫描影像生成后,涉密、非涉密数据必须分类扫描及存放,具体区分正确率达100%; 使用A3幅面扫描仪进行扫描,扫描时绝对保证档案载体的安全。 扫描后的电子图像清晰,黑白对比度适中,无扭曲现象。 扫描图像要完整,整洁、无歪斜、无黑边。 5.3扫描质量标准:300dpi 扫描分辨率、彩色 扫描影像的顺序与计算机的著录顺序一致,与纸质档案的案卷和文件的顺序排列一致,不可颠倒;不能有漏扫和重页,保证电子影像的完整齐全。 扫描后的影像文件保持字迹清晰、不失真、不留文字版面外的暗影、无干扰信息,黑白对比度适中,有利于排版、建库处理。 扫描后的影像文件页面要端正,无扭曲。 5.4扫描流程控制 档案数字化工作由数字化加工管理软件辅助管理控制: ①管理员认真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转换过程交接登记表单,登记扫描档案的页数、色彩模式、分辨率等。 ②扫描完成后,质检员核对每份文件的实际扫描页数与档案整理登记单时填写的文件页数是否一致,发现漏扫或错扫时应及时补扫,并在登记表上注明原因和处理方法。 ③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作单核对目录,修改有错误的目录并将档案实体按照实际扫描页重新编号并填写到工作单中,作为文件和质检依据。 6)扫描校对(图像初检) 扫描校对是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质检的过程,以便保证扫描的质量。校对内容主要包括扫描图像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目录和图像是否一一对应;电子图像与档案实体是否一致。通过软件对扫描图像进行校对,并对扫描质量统计,并打印出统计报表。主要检查目录和图像的对应关系、图像质量(返工)、档案的实体顺序要保持和电子图像一致、并进行工作量统计和文件夹校对管理。 为了保证扫描质量,扫描校对共有两道工序,分为一校、二校。一校任务中分成二部分,一是对文件有漏扫、错扫部分给补扫,对于错误的扫描文件顺序及文件命名给予纠正;二是对扫描图像质量处理。二校重点在于确保每张图像质量完全符合要求。 严格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对档案进行扫描加工,保证扫描图像质量以及扫描画幅的顺序与数目正确。 7)扫描图像处理(影像处理) 为确保每一幅扫描图像的清晰、不失真,采用自行研制的图像处理软件进行加工处理。对扫描后形成的图像通过计算机自动处理和人工处理进行逐页纠偏、去污、去黑边、扫描精度、对比度、亮度调节、影像的替换、插入、删除、图像拼接、裁边处理、统一版面大小、排列顺序调整,还可对图像进行字迹锐化、去除图像杂点、去除图像局部脏点等处理。确保每幅图像清晰、不失真。 7.1纠偏:采用自动或手动纠偏功能,调整图像角度。图像偏斜度不得大于1度,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7.2去污及裁边处理: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可懂度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为了节省存储空间,应对图像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白边。 7.3字迹洇透:采用字迹锐化的功能,清晰字迹笔画。 7.4图像深浅不一:采用平衡功能,调整图像深浅一致。 ①局部减淡:采用字迹锐化的功能,清晰字迹笔画。 ②局部加粗:采用字迹填补功能,填补断线笔画。 ③去污去噪:采用图像去噪功能,去除图像杂点,具有局部清除功能,去除图像局部脏点、脏斑。 ④弯曲校正:采用线形弯曲校正、文字变形校正、中缝删除功能,去除弧度、纠正文字变形,以及去除不拆卷档案的书页中缝。 7.5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7.6图像成品要求:图像完整、整洁、无歪斜、无黑边、浏览及打印清晰。 7.7数据对应:档案目录数据(包含案卷目录和卷内目录)与扫描图像100%正确对应。 ①对扫描完的彩色和灰度图像运用专业加工处理软件进行单页手工的旋转、纠斜、剪边、去噪、去弧、线型弯曲校正、文字变形校正、中缝删除、影像居中等处理。 ②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电子库藏章或图像库藏章对扫描图像批量盖水印处理。加盖位置与印章大小均由用户指~定。 ③对于劣质图像的加工软件可以对其进行如下处理: 图像处理中注意的事项: ⑴图像偏度不得大于1度,以达到视觉上基本不感觉偏斜为准。 ⑵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的图像进行图像拼接,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任何信息,以保证图像的整体性。 ⑶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时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⑷保证处理完成的图像页面中不出现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 ⑸图像处理应遵循尽量展现档案原版原貌的原则。 8)图像数据质量检验 本次质检为电子图像的第二次检查,是针对经处理后的电子图像进行的质量检查。 8.1质检岗位的专业质检员采用质检管理软件对扫描完成档案电子目录和图像进行逐册逐本逐页的检查,并根据情况对图像进行质检校正、统计管理和生成返扫各种工作单。 8.2质检管理软件可以对数字化加工管理流程中每个环节质量状况进行监督、统计、修改。产生的个别质量问题运用图像质检管理软件进行批量自动/单页手工的旋转、纠斜、去黑边、剪边、线型弯曲校正、文字变形校正、中缝删除、居中、局部处理等全部图像加工手段,保证图像字迹清晰质量优秀。 8.3采用软件对检查扫描图像数据信息的完整性。此软件主要功能:图像文件在局域网中传输时可能会出现数据丢包现象,此软件主要用来检查图像文件是否完整,确保图像信息完整性。 8.4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标准: (1)通过软件质量管理模块,采用“批量撒种子(随机不重复)”方式对图像处理后的电子图像数据进行随机抽检,并且该工序抽检内容与其他工序不交叉、不重复。此次抽检比例为30%,与数据初检、数据终检两道工序所抽检的60%的内容合计90%,再由用户在成品验收时抽检的10%的内容。实现98%的数据质检。 (2)不合格图像直接由质检员负责重新处理。通过软件技术与工作人员登录信息记录保证图像质量以及明确责任人,并做出工作考核。 (3)《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 (4)DA/T 18-1999档案著录规则 (5)《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GB/T 17235.1-1998) (6)对图像偏斜度、清晰度、失真度等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图像的处理。 (7)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扫描的图像文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识别时,应重新扫描。 (8)发现文件漏扫时,应及时补扫并正确插入图像。 (9)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10)认真填写相关表单,记录质检结果和处理意见。 9)格式转换 将单页JPEG图像 扫描后的JPEG文件经过去污、纠偏等技术处理后进行保存。 10)数据挂接(文件挂接) 著录完成后的数据,需导入福建公安档案信息系统。 扫描完成后的图像数据,需要与目录数据进行一一对应,一同挂接。其中,扫描文件以卷为单位进行存储的,卷内目录应对应到相应页数的图像文件。 扫描图像文件命名、排列、组合等根据采购人的归档要求设定。所有扫描数据提交前均采用相应质检软件进行批量检测挂接和质量检测,确保目录与对应图像对应挂接的正确率达到100%。确保扫描图像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100%挂接正确。 11)数据验收 采购方以件、卷为单位进行逐页检查,包括图像数据信息完整性检查、目录数据准确性检查、图像挂接准确性检查等。 质量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如下: (1)图像数据信息完整性检查; (2)目录数据信息准确性检查; (3)数据成品(图像和目录数据信息)完整性检查; (4)文本数据完整性和可用性检查。 12)数据成品及其准确性与完整性检查(终检) 终检环节以导入福建省公安档案信息系统后在系统内进行检查验收通过为最终目的。 12.1数据成品质检 ①图像数据信息完整性检查 采用软件对检查扫描图像数据信息的完整性。此软件主要功能:图像文件在局域网中传输时可能会出现数据丢包现象,此软件主要用来检查图像文件是否完整,确保图像信息完整性。 ②目录数据信息准确性检查 首先为保证案卷目录及文件目录条目录入的正确性、完整性,其次,为保证目录及文件图像挂接的正确性、完整性。 12.2质量保证措施及原则 软件自动生成每道工序、每个岗位、每个文件形成的检验报告。并由组长或质检员亲自监督。保证图像与目录最终检查准确率达到98%。数字化加工管理软件有专门的数据质检功能模块对加工数据进行质量监控和检验,数据质检包括两大子模块,一模块用于公司内部质检,另一模块用于用户抽检。软件可以提供多种方式进行质检,包括抽检方式(按批次、档案类型、按数据介质、按百分率、按工序)、差错生成、差错返工、工作考核、差错核销、差错安全预警功能及分析管理功能。跨工序进行数据质检和校验和比对(例如扫描后的图像数量信息和整理信息进行比对)。达到对扫描完成后档案电子目录和图像进行逐盒逐件逐页的检查,并根据情况对图像进行质检校正、统计管理和生成返工单。质检岗位的日志,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班组报表、项目报表和分析报告,具有统计功能和分析功能。 13)数据备份 13.1数据成品 加工后存放在成品服务器中的数据成品信息: ①准格式图像数据:用于长期保存的符合国家档案局标准的单页TIFF/JPG格式图像。 ②转换后的、浏览格式多页存储的PDF格式数据。 ③光盘影像目录数据库硬盘:查询电子影像的具体位置。 ④成品移交目录清单。 13.2数据备份 根据要求对加工数据进行多种方式的备份,包括在线备份、硬盘备份。 ①在线备份 将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及时导入采购人专用服务器实行在线存储备份,保证档案的利用与安全。 ②数据的硬盘备份 硬盘满载后的成品数据采购人提供移动硬盘并采取移动硬盘备份的形式,所备份数据要保持一致。如采购人的成品数据硬盘出现问题,可及时调用移动备份硬盘。 采购人保证硬盘数据备份与原始数据是一一对应的,如采购人方数据出现问题,可用硬盘还原。并且记录移动硬盘盘号、牌子、容量、分区情况、加工技术环境、操作系统、数据库、备份方式。 13.3数据检验 包括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等。 13.4备份标签 数据备份后应在相应的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 13.5备份登记 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备份管理登记表单,以便利用和管理。 14)数字化成果管理 经过档案数字化加工后形成的成品完全符合国家、福建省档案局各项标准。 14.1选用在线或离线方式,配合相应的档案管理软件对数字化成果进行管理。 14.2加强对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和长期可用。 14.3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提供网上检索利用时,有制作单位的电子标识,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可下载或不可下载的数据格式。 ①硬盘存储1套; ②档案目录和档案图像系统集成为一个完整有严格谨逻辑关系的档案数据; ③数据成品、扫描加工中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交接清单等; ④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交接单; 15)数字化成品移交 经过档案数字化加工后形成的成品必须完成符合国家、福建省档案局、公安厅的各项标准。形成的数据成品有:硬盘存储1套(将档案数据图像在移动硬盘中统一的存储和备份)。数据成品、扫描加工中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交接清单等应完整移交采购人,并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交接文据。负责将实现数字化的电子档案数据按采购人要求迁移到福建公安档案信息系统。采购人对录入档案系统的数字化成果进行抽检,抽检比例10%,抽检合格率达到98%,才可以进行项目验收,未达98%退回整改合格后方能验收。 16)档案整理、装订 在不破坏原档案的前提下,将数字化加工后的档案进行恢复、装订到档案盒,并填写相关封面信息,确保符合采购方相关归档标准。具体装订要求如下: 16.1遵循尽可能保持档案原貌的原则,对扫描后的档案进行装订。保持每页档案原有的排列顺序不变,案卷不掉页。 16.2档案装订应按照历史档案原有的装订方向进行,不可更换装订的位置(如:改右装订为左装订)。 16.3对于装订时某些页面必须进行折叠的情况,以尽可能地减少折痕数为原则,能不折叠就尽量不折叠。 16.4档案装订采用专业装订线进行装订,不使用金属装订物;如原始档案中发现金属装订物,予以剔除。 16.5档案装订,遵循“两对齐”要求,即装订线一侧边缘对齐,档案内页下边缘对齐。 16.6档案装订尽可能地按照原来的装订孔位进行穿线装订,不新打孔装订,保护原件。 16.7更换卷盒、卷皮、卷内文件目录:对于需要调换的卷内文件目录、卷皮、卷盒,均由用户或采购人提供,更换的旧卷盒、卷皮及卷内文件目录需全部交还采购人。 16.8将加工完成的档案分期分批移交采购人,交接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完成交接验收工作,采购人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案卷退回库房。 2、作业环境及设备要求 档案数字化加工要求在公安局要求地点内进行,采购人提供场地、桌椅、耗材及存储设备等。投标人需提供数字化加工所需的全部设备(计算机、软件、扫描仪、打印机等)、人员,并按采购人的保密、安全要求进行设备处理及网络布线,以及数字化加工中的软件及网络的维护工作。 3、人员要求 为了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安全及扫描质量,投标人要有必要措施保证一支相对稳定、技术熟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保密、安全等各项要求。 4、安全保密要求 建立档案数字化各环节的安全保密管理机制,确保档案原件和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安全;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保密要求提出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安全的具体措施和承诺。 1)保密要求 ★1.1采购人与中标公司签订《公安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合同书》、《保密协议》等,保密协议送采购人保密部门备案。中标人负责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数字化加工人员应当为中国公民且无犯罪记录)并签订保密责任书,相关资料送采购人备案。 1.2采取上门服务方式,即在采购人提供的工作间进行加工操作(不得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加工档案),加工场地需由采购人安装监控设备对作业全过程进行监控,监控资料由区公安局保存。 1.3在工作开展前,中标人对其工作人员需经过严格考核,进行保密和防火安全教育,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工作人员做到: ①严格遵守相关的各项管理规定、保密要求和工作制度; ②加工地点内严禁吸烟;工作期间严禁会客。 ③工作人员统一穿着无兜的工作服进入加工场地,衣服外套、手机和包等随身物品统一放在要求的位置,不准带入工作现场。 ④在工作现场内,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大声喧哗;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碎纸、废盘等工作垃圾不得自行处理,必须交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销毁;正常情况下,加工每一页档案资料在操作人员手中停留时间不能过长,不得无故查看、记录和相互议论档案内容;原档案磨损、残缺、不清晰的,需经公安档案管理人员具体指导,不得擅自实施修改。 ⑤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非用户单位提供的办公文具;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作保电器设备;不得携带移动通讯设备、移动硬盘、手机电脑、相机、U盘、MP3等信息存储设备; ⑥工作人员暂时外出(如吃饭)时,均应将加工场地及时锁门,不得单独留有人员在加工场地。当天未加工完成的档案资料一律交由专职人员清点后存放到库房。 ⑦每位工作人员必须填写每天的工作记录(时间、内容、数量等),作为保密工作检查的依据。 1.4扫描现场的计算机采用专用安全屏蔽网线及安全专用水晶头,交换机设施进行物理性的二次屏蔽。 1.5作业现场的计算机及其它设备不能以任何方式连接广域网、局域网,所有设备外壳均接地屏蔽,严防数据丢失。计算机及其它设备必须由加工企业提供国家安全保密部门的上门的安全检测或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1.6计算机上必须设置密码,防止数据泄密;每位计算机操作员设置独立的开机密码。 1.7各项工序产生的数据,均需存入档案部门指~定的存储器,加工人员不得对数据进行拷贝、备份。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资料的数据或加工文档交其保管并签收。所有留在计算机上的数据必须在采购人技术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做彻底销毁(扫描加工使用过的计算机硬盘,均应保存在采购人档案部门)。 2)安全管理技术要求 2.1要求投标人要有档案数字化加工安全管理系统软件,通过安全管理软件可以根据工作岗位、档案批次给工作人员设置权限,而工作人员无权随意添加、修改权限管理。整个平台在网络安全方面进行了专门的设置,可体现在防止非法入网、管理监测、监督管理核查、IP合法性管理、防止非法入侵服务器、MAC及IP地址管理、用户管理,可以对内部进程进行管理病毒管理。完整的网管日志及事件管理、非法软件告警、内部安全管理、管理权限控制,监督内外网物理隔离等,管理方便.安全性高。并且可以通过服务器端的网络安全管理系统能快速找出局域网里面的中病毒机器,发现网络的薄弱环节,再采用隔离、杀毒的措施,可以有效的解决加工网内潜在的安全问题。同时还能够收集来自交换机的重要数据,为项目技术管理人员整理相关信息,帮助他们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内部加工网络运行的安全稳定。 2.2档案数字化加工安全管理系统软件要有管理、检测和控制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非用户单位提供的移动硬盘、U盘、MP3、MP4等信息存储设备的功能。 2.3档案数字化加工安全管理系统软件要有扫描和管理使用的计算机上安装的软驱及刻录设备,封闭USB接口,使用软驱设备必须有采购人管理人员参与和输入口令;计算机上的存储设备(包括软驱、硬盘、移动硬盘等)需经严格控制和注册管理。 2.4加工安全管理系统软件,能够严密规范数字化加工和档案库房管理、档案借阅、档案检索等涉及保密的工作。 B、数字化加工外包安全管理 数字化服务机构应设立安全员岗位,负责加工场地日常安全管理。档案保管部门要建立日志审计、台账回溯管理机制,定期、不定期实地督查,实现数字化加工全程监控。 1、档案实体保护 1.1、数字化过程中要强化流程管理,建立档案流程单,流程单包括档号、加工工序、数量、经手人、加工时间等,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档案流程单应与档案实体同步流转。 1.2、数字化过程不得损毁档案。拆装档案时,应尽可能地保持档案原貌。出现档案损毁的,需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进行修复和登记。 1.3、数字化过程中发现有涉密标识且无解密标识的档案,无涉密处理权限的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停止该档案的数字化加工,登记目录后立即将档案移交档案保管部门。 1.4、档案严禁随地堆放,使用完毕应及时入库。正在数字化加工的档案不得在加工工位上留存过夜。 2、加工场所安全管理 2.1、封闭数字化加工设备所有信息输入、输出装置或端口,杜绝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确保数字化加工网络实现物理隔离。 2.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数字化加工场地,严禁在数字化加工区内喝水、进食、吸烟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数字化加工场地,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场地内物品带离现场。 2.3、强化数字化数据信息日常安全管理,严禁服务机构、人员非法下载、留存、持有、使用任何档案信息。 3、加工设备和存储介质安全管理 3.1、指~定专人保管,详细记录使用情况。 3.2、严禁与其他存储介质交叉使用,非数字化专用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带入数字化加工场地。 3.3、按照数字化档案的最高密级确定其密级,并按同等级的国家密级载体使用、管理。 3.4、不得擅自送外维修,应由有涉密介质处理资质的维修机构上门处理;必须送外维修的应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由档案保管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4、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安全管理 4.1、数字化服务机构应会同档案保管部门拆除其自带加工设备中硬盘等存储介质,并与数字化过程中使用过的其他存储介质一起移交给档案保管部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4.2、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将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日志、记录等原始记录材料移交档案保管部门,作为项目档案内容进行管理。监控录像及数据需保存三年。 4.3、档案保管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档案服务机构移交的数字化加工介质(如存储介质、移动介质、备份介质等)、监控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实体出入库交接记录、加工人员变更记录进行安全保密专项检查验收;凡未开展安全保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对项目进行总体验收。 4.4、档案保管部门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数字化服务机构所用的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设备中无信息留存。凡存有信息的,必须作清除信息的安全处理。 C、数字化加工外包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强化流程化控制、图像处理、质检校对等环节处理,完善数字化加工工作台账,确保数字化加工质量。 1、加工前准备 1.1、建立档案目录数据相关标准与规范,明确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著录格式、著录项目、著录规范等具体要求。 1.2、本全宗责任者项统一使用全称。 1.3、指~定专人负责目录数据规范工作,对照档案文件逐条逐项审核档案目录中的著录内容,修订不规范的项目,补充必要的项目,保证著录项目完整、内容真实、数据规范。 1.4、数字化服务公司与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档案出库清点、案卷核对等档案借调手续。 2、扫描前处理 2.1、编制页号。 对未编号或页号编制不规范的文件重新编号,统一采用2B铅笔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编号,并将原编错的页号用铅笔划掉;左装订的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编在左上角;右装订的卷,正面编在左上角,背面编在右上角。 已经编过页号的档案,或原有页号为连续性页号且清晰可见,不再重新编页号,如有跳号或编号出错的情况,应重新编页号,并在数字化加工流程单中加以说明。(件方式文书居多) 封面、目录、备考表、空白表格与白纸等不编页号。与前后文件没有任何联系的废草稿纸不编号,如有联系则按顺序编号。 2.2、档案装订物拆除 逐卷拆除档案中的金属装订物(如:金属夹条、回形针、订书钉、大头针等)及一般线装物(如:后期装订线等),档案中的精装书籍及精装书籍状装订的档案不得拆散,可用零边距扫描仪挂边扫描。拆除档案装订物不得损毁档案。 2.3、重份档案的处理 同一全宗内,出现成本成册的重复档案(形式与内容完全重复),应将重份档案在目录标注说明,提示扫描时不予扫描,并在备考表上说明情况;同一案卷内,出现的重复文件,应剔除不予扫描,并在备考表上说明情况。 2.4、档案保护性处理 逐卷检查实体,对档案的破损、霉坏等需裱糊的文件作出评定,并在备考表上说明情况,能够扫描的先扫描,而后检送修裱,并建立修裱登记台账。 3、扫描标准和要求 3.1、扫描方式。应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及纸张状况,选择扫描仪。纸张状况较差(如:过薄、过软、超厚、脆化、破损)的档案,应采用平板扫描方式;纸张状况良好的档案,可采用高速扫描方式;大于A4幅面的页面,可采取双幅扫描、图像拼接的方式。对于破损严重的档案,应在案卷修复后进行数字化加工。 3.2、扫描模式选择彩色模式。图像文件均采用JPEG格式保存,A4幅面单个图像大小应在1MB左右。 3.3、扫描分辨率参数设置为300dpi。特殊情况下,如原件本身是复印件、字间距和行距过密、文字偏小等清晰度较差情况,宜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扫描分辨率。 3.4、以档案案卷为单位进行数字化加工。每一卷(件)档案均逐页扫描,从卷内目录开始,至案卷末页结束。 3.5、扫描时应做到不缺页、不重页、不错页。扫描形成的图像形状、内容、颜色、排列顺序等应与档案原件一致,页面整洁端正,图文清楚可读。 3.6、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应建立详细、规范的加工记录。登记加工案卷的页数、破损等情况,核对每份案卷的实际扫描页数与档案整理时填写的案卷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措施。 4、档案还原装订 档案扫描完成后,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拆分的档案进行重新装订。恢复装订时要保持档案的原貌,做到卷内排列顺序不变,不漏页、错页、掉页,装订牢固、准确、美观。 5、图像处理要求 5.1、按照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数字化所产生的图像文件进行优化处理与质检,使图像清晰、完整、不得出现原件没有的颜色、变形、明显皱纹等现象。 5.2、纠偏:以视觉上不感觉偏斜为标准,倾斜度不得超过1度;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5.3、裁边:扫描后的图像应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有效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裁边后的图像大小保持一致。 5.4、图像完整性:发现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扫描的图像文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识别时,应重新扫描。发现文件漏扫时,应及时补扫并正确插入图像。 5.5、排序:页号必须连续,不可以有跳页、多页、页号顺序颠倒等现象;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5.6、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6、著录要求 6.1、按照省公安厅公安档案立卷归档规定要求,建立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数据库。条目数据应与纸质档案排列顺序一致,不得增加、减少、遗漏或重复。 6.2、采取双人双机同时著录同一档案目录数据,软件自动校对和显示不一致数据,并最终形成全引目录、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著录完成后对建库质量进行检查,核对著录项目是否完整、著录内容是否正确,发现不合格的数据应立即进行修改或重录。著录准确率要求达到98%。 7、格式转换和OCR识别 扫描形成的图像转换为彩色、分辨率为300dpi、PDF格式图像。将每一份纸质档案文件扫描所得的单页JPEG或多页JPEG图像文件转换为一份PDF文件。 印刷体、打印体纸质档案(表格除外)扫描后形成的JPEG图像,应先进行全文字符识别,转换成可以检索的双层PDF格式文件。双层PDF格式文件的上层是原始图像,下层是识别结果,保留原始版面效果,支持选择、复制和检索等功能。 非印刷体纸质档案无需进行OCR识别处理,将其直接转换成PDF格式文件,以提供数字化成果应用。 8、数字化成果审核 8.1、数字化成果审核项目包括档案实体整理装订质量、图像质量、数据完整性、图像与实体对应情况、图像与目录对应情况等方面的审查。数字化成果质量审核采取三级检查法,即数字化服务机构组织自我检查、采购人将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的人员(以下简称:监理人员)进行总检、档案保管单位数字化领导小组抽检。 8.2、采购人将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监理人员)对数字化成果总检岗位,负责数字化加工过程中的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数字化服务机构将质检合格的档案数据、装订好的案卷和相应的流程单按批次提交至总检岗位审核。总检抽检率不得低于档案数字化总量的60%,抽检合格率应达到98%。 8.3、档案保管单位数字化领导小组对工作量少、周期短的数字化项目,可在终验时抽检;对工作量大、周期长的数字化项目,应分年度分批次组织抽检,待数字化加工任务全部完成后,再组织终验。终验抽检率不得低于档案数字化总量10%,抽检合格率应达到98%。 8.4、为方便数据审核,每条目录数据和与之对应的全文扫描件必须同时出现在一个电脑界面中,在审核系统中能够查看各级检查记录,形成excel表格台账并打印。审核中检出的错误,数字化服务公司应及时、无偿予以纠正,直至提交验收的数据完全达标。“不合格”案卷数大于被质检案卷数的2%时,档案保管单位可将该批次档案全部退回返工。 合格率=(质检总卷(件)数﹣不合格总卷(件)数)/质检总卷(件)数×100% 8.5、省厅办公室将对各地数字化项目进行抽检审核,抽检合格率低于98%,该项目应整改合格后再终验。 9、数字化档案命名 在档案数字化转换时,以档号作为档案内容数据的文件名,使档案目录数据与档案内容数据一一对应。 10、项目总验收: 1.项目总验收合格须经采购人、加工方、监理方共同审核、签署后生效。 2.档案数字化成果必须通过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检测,检测合格后双方办理数据移交手续 3.当项目的“数据验收”均为“合格”,且“档案实体验收”亦为“合格”时,即视为项目总验收“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 中标人须承担违约责任。 11、备份存储 验收合格的完整数据应及时进行备份。数据备份需两种格式(JPEG格式、PDF格式及目录数据),其中:JPEG格式、PDF格式及目录数据需在硬盘(均需国际知-名牌子)上分别备份,由档案保管单位保存;PDF格式及目录数据上传服务器,并复制一份移交省厅办公室档案室存储。数据备份后应在保管载体的装具上加贴标签,以备查找和管理。标签内容包括序号、起止档案号、条数、数据格式、备份日期、备份制作单位等。 (三)、依据标准 1、管理性标准规范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1.3《福建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4《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中保委[2003]4号); 1.5《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51号); 1.6《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1.7《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 1.8国家档案局《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017) 2、业务性、技术性标准规范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 2.3《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5); 2.4《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 2.5《民国档案目录中心数据采集标准民国档案著录细则》(DA/T20.4-1999); 2.6《福建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操作规范(试行)》; 2.7《福建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操作规范》(闽档[2002] 82号); 2.8《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DB35/T161-2002)。 2.9《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 纸质档案》(DB35/T 1856-2019) (四)其他要求 ★1、符合国家局《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 ★2、本项目为整体招标,投标人应对所有项目做出完整响应,不允许拆分投标。 ★3、投标人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保密局国保发[1998]1号) 、国家档案局《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017)及福建省公安厅要求的规范,按照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数字化档案信息安全意识,杜绝擅自复制、拷贝、泄密、信息失真、损失,保证所使用的设备无病毒、木马、恶意软件等有危险的程序,如违反规定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工作区域进行档案加工,不得将任何资料带出工作区域,并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泄漏档案信息,任何因此产生的后果或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必须对配备于本项目的实际操作人员进行档案、保密、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法律意识,杜绝各类遗失泄密现象的发生。 ★6、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服务项目特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保密措施。 ★7、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均由投标人负责,在项目实施完成,与采购人移交完毕,离场时所用硬盘必须拆除交由采购人进行数据销毁或按当时市场价购买。 ★8、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及软件必须是自身合法开发的或通过正当合法渠道获得的全新的产品,并对之具有完全所有权,任何有关产品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担保物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为完成本项目所投入的人员情况介绍,并提供《福建省档案人岗位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所作承诺严格履行职责,如有违约,采购人有权根据协议、合同采取措施保证本次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并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11、投标人应明确投标响应情况和招标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 ★12、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在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过程中无因投标人自身过错引起的诉讼案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对此做出专项承诺。 13、档案扫描所需的相应设备和数字化加工软件均由投标人提供。 14、双方各指~定专人做好档案的清点交接工作,《纸质档案扫描工作流程表》随同档案一起交接。 15、投标人在签立合同时成立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公司负责人,并列出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项目实施计划、人员(所有人员调动需经采购人同意)及保证措施。 ★16、采购人负责提供场所和档案资料和耗材(纸张、墨粉等),其他硬件设备(电脑、扫描仪等)由中标人负责。要求投标人中标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扫描设备、工作场地、人力配置等总体配备完毕。 ★1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承诺的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免费服务期后的服务方式和费用、服务响应时间、项目完成时间、公司的技术力量、技术服务内容、质量水平等。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和总价。 2、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进行计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以“项”为单位,并预估量计算投标总价。综合单价外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本项目的最终费用以实际加工页数进行结算。 3、投标报价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档案管理软件、扫描打印设备、计算器及整理、编目基本工具设备、损耗费、第三方验收费用,档案数字化加工经费、后期整理服务和耗材资金(数据导库费、数据效验、档案装具、档案修裱)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投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 4、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之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 1、售-后服务 1.1本项目售-后服务期为项目交货完工后三年。承诺在维护期内,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1.2服务商在福建省须成立公司(或分公司)负责本项目实施服务工作。 1.3在服务期内、外,服务商技术人员每年自动进行不少于五次回访调查用户使用情况。 1.4故障级别及响应时间: 在三年免费售-后服务期内,如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在数据使用和档案实体使用中发现问题,中标人应派人及时到现场进行修正,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无论在三年免费售-后服务期内还是期满后,中标人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7×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错误,2个工作日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以保证投标方的正常使用。免费维护期满后提供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只收取成本价。 2、交货工期及地点 2.1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所有供货,使数据能正常运行。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数字化加工完成总量30%,经中标人提出监理验收审核后,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加工量支付结算款;数字化加工完成总量80%,经中标人提出监理验收审核后,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加工量支付结算款;剩余合同款待整体验收完成后扣留总合同的5%做为质量保证金,其余款项一个月内支付给投标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质量保证期第三年期满后,一个月内拨付5%的服务质量保证金。 4、违约责任 4.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4.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5.其它要求 5.1中标人服务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5.3投标人需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档案服务机构备案。 5.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8 ) 个月内交货 3、交付条件:按合同约定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档案数字化的规范要求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数字化加工完成总量30%,经中标人提出监理验收审核后,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加工量支付结算款; 2 50 数字化加工完成总量80%,经中标人提出监理验收审核后,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加工量支付结算款; 3 15 剩余合同款待整体验收完成后扣留总合同的5%做为质量保证金,其余款项一个月内支付给投标人 4 5 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质量保证期第三年期满后,一个月内拨付5%的服务质量保证金。 ?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附件1、《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 附件2、国家档案局《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017) 附件3、《福建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工作规范(试行)》闽公办〔2016〕18号 | 746300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收到采购人的供货通知,12个月内完成所有供货,使数据能正常运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1、其他资格要求描述:1、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有效期内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类)的复印件证明材料。2、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9]13号)第六条规定,福建省外的资质企业还应同时提供由福建省保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须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
(2)明细:2、其他资格要求描述:投标人必须具备县级及以上档案局授予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档案数字化类)” ,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3)明细:3、其他资格要求描述: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4)明细:4、其他资格要求描述:投标人须自行承诺:①参与档案数字化工作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与所在档案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②三年来未发生泄密案事件和非法获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等保密违法行为记录。(格式自拟)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6-23 09:35至2021-07-08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7-14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
联系方式:0591-28201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亿中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斗西路南侧,东南河北侧中寰花园、中寰商业中心(一区至四区)地块四D1#楼16层25、26、27、28室
联系方式:18965893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胜男、林庆贺、左大胜
电 话:1896589393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亿中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亿中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