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南关小学采光护眼改造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塔县南关小学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7-15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FCG-2021-038号
项目名称:金塔县南关小学采光护眼改造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37.531694(万元)
最高限价:37.531694(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安装LED教室灯376盏,LED黑板灯54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6-24 至 2021-07-15 ,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免费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07-15 09:00
地点: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账户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金塔支行 帐 号:系统生成虚拟子账号 保证金金额:¥6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元整) 缴纳保证金须知: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账户缴纳或电子保函);(2)供应商从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银行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模式,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2.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 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详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中心”的《交易通电子标书生成器数字证书及固化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和《交易通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
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塔县南关小学
地 址: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文化街5号
联系方式: 13830788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酒泉瑜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8号飞天商务写字楼407、408室
联系方式: 18219977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欢
电 话: 1871997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