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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湾小区出入口弱电智能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7-02 来源:湖北荆州省级招标(采购)

张家湾小区出入口弱电智能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01 19:04| 发布单位: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7-15| 项目监管地:省直辖|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张家湾小区出入口弱电智能化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御景名门1号楼2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DZ[2021]053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1]-08104号

3、项目名称:张家湾小区出入口弱电智能化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3(万元)

6、最高限价:52.604649(万元)

7、采购需求:

(1)类别: 工程
(2)用途: 弱电智能化改造
(3)简要技术要求: 张家湾小区出入口弱电智能化改造,施工内容包括弱电智能化改造等。
(4)质保期:一年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不良行为记录,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及无在建工程且只承担本工程、在工程过程中不更换项目经理的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公告期内的截图为准);
(6)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02日至2021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御景名门1号楼2101室)

3、方式:

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其他相关资料和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一次性携带“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且复印件不退)。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7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御景名门1号楼21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御景名门1号楼2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省直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6号

联系方式:18627843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御景名门1号楼2101室

联系方式: 13807184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小英、龚咏梅、卢愉乐、武苏维

电话: 1380718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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