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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系统(机动车排放数据挖掘与精准防治)应用软件开发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8-0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系统(机动车排放数据挖掘与精准防治)应用软件开发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9座2楼25-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1-03259

项目编号:GDJAFS2021066C

项目名称:佛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系统(机动车排放数据挖掘与精准防治)应用软件开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1,7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系统(机动车排放数据挖掘与精准防治)应用软件开发):

采购包预算金额:1,141,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本项目在佛山市路网机动车动态排放分析与决策应用项目(佛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系统五期)基础上,整合各类移动源的污染排放数据和现场核查数据,如非道路移动机械出入登记数据、交通扬尘数据、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重型柴油车黑加油数据等,形成佛山市移动源污染排放综合大数据,并引入光化学污染监测数据和颗粒物组分监测数据,从多角度定性和定量分析佛山市移动源的污染情况和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9个月内完成并交付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系统(机动车排放数据挖掘与精准防治)应用软件开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系统(机动车排放数据挖掘与精准防治)应用软件开发)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9座2楼25-27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9座2楼25-27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9座2楼25-27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指引:
1、若供应商使用网上报名,必须以与其投标供应商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或以投标供应商名称到银行现金汇款),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信息:GDJAFS2021066C招标文件费。
2、购买标书账户信息(本账号非保证金缴纳账号):
(1)收款单位: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收款账号:44050166883900000009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锦隆花园支行
注: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本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遗失和不可抗力的情况等都不承担责任。
3、报名登记事项说明: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
请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到我司邮箱,以GDJAFS2021066C+供应商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以下邮箱:1265583227@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联系方式:0757-8303605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9座2楼25-27号

联系方式:0757-82615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小姐

电话:0757-82615983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021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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