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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嘉定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办公、玩教具设备、音响灯光设备、学生课桌椅、讲台、办公桌等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1-08-09 来源:江西兴国县

信丰鑫丰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信丰县万隆乡幼儿园、信丰县坪石学校、信丰县正平镇九渡中心小学、信丰县思源实验学校、信丰县万隆乡中心小学、信丰县第八中学、信丰县第四中学、信丰县第九小学、信丰县小江镇中心小学、信丰县黄泥学校、信丰县特殊教育学校、信丰县第七小学、信丰县嘉定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办公、玩教具设备、音响灯光设备、学生课桌椅、讲台、办公桌等项目(项目编号:XFXF2021-XF-X002)的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学生课桌椅
音响灯光设备
学生课桌椅
学生课桌凳
学生课桌凳
学生课桌椅
幼儿园办公、玩教具设备
学生课桌椅、讲台
学生课桌椅
学生课桌椅
学生课桌椅、讲台、办公桌
学生课桌凳
学生课桌椅
学生课桌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12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XF2021-XF-X002品目十三
XFXF2021-XF-X002品目二
XFXF2021-XF-X002品目五
XFXF2021-XF-X002品目三
XFXF2021-XF-X002品目六
XFXF2021-XF-X002品目四
XFXF2021-XF-X002品目一
XFXF2021-XF-X002品目九
XFXF2021-XF-X002品目七
XFXF2021-XF-X002品目十二
XFXF2021-XF-X002品目八
XFXF2021-XF-X002品目十四
XFXF2021-XF-X002品目十
XFXF2021-XF-X002品目十一

项目名称:学生课桌椅
音响灯光设备
学生课桌椅
学生课桌凳
学生课桌凳
学生课桌椅
幼儿园办公、玩教具设备
学生课桌椅、讲台
学生课桌椅
学生课桌椅
学生课桌椅、讲台、办公桌
学生课桌凳
学生课桌椅
学生课桌椅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22380.00 元

最高限价:892626.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信采购2021F000484109 学生课桌椅 300 42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信采购2021F000484119 音响灯光设备 1 14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信采购2021F000484116 学生课桌椅 1 39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信采购2021F000484118 学生课桌凳 100 143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信采购2021F000484115 学生课桌凳 200 33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信采购2021F000484117 学生课桌椅 200 286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信采购2021F000484120 办公、玩教具设备 1 29637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信采购2021F000484112 学生课桌凳、教师讲台 1 4536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信采购2021F000484114 学生课桌凳 250 3625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信采购2021F000484125 学生课桌椅 100 16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信采购2021F000484113 学生课桌凳、教师讲台、教师办公桌椅 1 226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信采购2021F000484108 学生课桌凳 1 26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信采购2021F000484111 学生课桌椅 300 405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信采购2021F000484110 学生课桌椅 200 39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完成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9日 至 2021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8月12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信丰鑫丰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2021年08月12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信丰鑫丰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响应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伍仟壹佰圆整(5100.00元),品目二:人民币贰仟伍佰圆整(2500.00元);品目三:人民币贰佰陆拾圆整(260.00元);品目四、六、十一、十四:人民币伍佰圆整(500.00元);品目五、十、十三:人民币柒佰圆整(700.00元);品目七:人民币陆佰伍拾圆整(650.00元);品目八:人民币叁仟捌佰圆整(3800.00元);品目九:人民币捌佰圆整(800.00元);品目十二:人民币叁佰圆整(300.00元);,分品目须在响应截止时间止之前一次性到账(不接受分批次转入或其他不符合响应保证金金额的情形),响应保证金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分品目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或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的,须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7.2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供货完成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7.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其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具体规定详见询价文件。 7.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评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高风险地区隔离期未满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六是年满18周岁,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并对高风险地区入(返)赣的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并按风险等级实行健康观察14天(另有规定从其规定)。高风险地区入(返)赣的人员,必须提前操作“入赣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丰县小江镇中心小学本级

地址:信丰县小江镇

联系方式:13979749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丰鑫丰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沿江路水印丹堤小区5栋1楼

联系方式:0797-229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丽华

电话:0797-229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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