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8月30日13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H21-210000-44245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0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含安装、调试,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8月9日 至 2021年8月16日 ,每天上午 8:0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30日13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具体事项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 0417-2878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光华路南27号
联系方式: 0417-3827055
邮箱地址: ykcxzb@163.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营口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8410154800000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楠楠、韩迪
电 话: 0417-3827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