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系统 (设备)运维服务(“平安福州”部分) 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公安局委托,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0]FJMHZB[GK]2021003、福州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系统 (设备)运维服务(“平安福州”部分) 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系统 (设备)运维服务(“平安福州”部分)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30 09:1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FJMHZB[GK]2021003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系统 (设备)运维服务(“平安福州”部分) 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8185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98185000元
投标保证金:98185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20602-硬件运维服务 | 硬件运维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 98185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无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大型企业须将本项目采购合同包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描述:①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中小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中小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②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应将本项目采购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须占到合同总金额3%及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分包意向承诺(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则无需提供此项)。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其他说明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描述: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明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描述: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明细:《廉政承诺书》描述: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部分提供《廉政承诺书》。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承诺书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提供。
(4)明细:《安全保密责任书》描述: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部分提供《安全保密责任书》。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责任书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责任书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提供。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21〕2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8-09 18:00至2021-08-24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8-30 09:15(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联系方式:蔡警官:159590331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五层房310C
联系方式:0591-83637606/130238714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兴、林炜、梁达立
电 话:0591-83637606/1302387142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