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所需稽核审计中心等部门办公电脑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所需稽核审计中心等部门办公电脑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36-ZB20210005L;
项目名称: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所需稽核审计中心等部门办公电脑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7.9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7.9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稽核审计中心等部门办公电脑等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月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长春市工商注册或在长春有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具有本地技术服务支持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同一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0日至2021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鉴于疫情特殊时期,为防止人员流动及过密接触,本项目采用网上(邮件)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将以下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28922849@qq.com),并电话(18946784518/0431-80531684)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注:邮件中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在长春市工商注册或在长春有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具有本地技术服务支持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为同一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17会议室(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址:吉林农信科技大厦(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世纪广场新城大街)
联系方式:0431-89668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方式:18946784518、17386849681、13644410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兆霖、刘庆野、张龙天
电话:18946784518、17386849681、136444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