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企业大数据资源汇聚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31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1_185102_500048-JH001-XM001
项目名称:企业大数据资源汇聚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338.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38.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目标
(一)业务目标
1.整合局内外数据资源,建立统一数据管理中心
本项目在全面调研和梳理、评估的基础上,对各业务领域的业务流和数据流进行采集、汇聚、分析和建模,制定数据资源清单,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建设我局数据完整、规范的数据管理中心,实现我局数据的统一存储、统一质检、统一关联、统一管理、统一分析挖掘。
2.提升我局数据获取、交换、共享能力
本项目建立的局数据中心是市、局两级数据双向流通的重要媒介,通过局数据中心可实现内部数据汇聚与向外数据共享,以及外部数据获取与向内数据落地。同时对业务系统数据接口、市大数据平台数据接口、互联网数据接口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授权,实现内外部数据的融合、汇聚与利用,全面提升我局数据获取、数据组织、数据服务、数据共享能力。
3.增强数据治理、分析、监测、展示能力
本项目通过市大数据平台反哺我局数据治理能力,增强我局数据质量控制、元数据管理、数据血缘分析等功能;从宏观、微观多方位监测内外部数据资源,加强跨部门数据关联比对与分析。同时通过对重点主题的专题分析,以辅助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制定和政府投资决策,有效增强我局数据治理、分析、监测与展示能力。
(二)技术目标
1. 系统性
统筹规划、统一设计,保证整个系统的统一和数据的一致。
2. 可管理性
应强化建立各个服务项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并以此进行相应的资源配置和管理流程设计,其中包括人员培训、质量监管、成效评估、技术使用等,以促使服务在应用中不断升级,从而形成系统运维的良性循环。
3. 实用性
能够满足实际需要、切实解决当前业务问题是工作的核心,尽可能用简单、统一、易用的方式来实现系统功能,避免追求片面的功能多样性,开发了一些无效、无用的功能。
4. 可扩展性
平台是一个不断发展中的应用系统,在系统设计时要考虑到当新技术,新产品不断出现时应能容纳这些新内容;当业务需求、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可以扩展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5. 开放性
开放性是当代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坚持开放性有利于采用多种先进技术和产品,为了使系统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开放性,应遵循已有的国际标准和工业标准。
6. 易用性
按照政府实际工作的需求进行设计,以区域政府管理信息需求为导向,特别强调系统建设要符合专家和领导人员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习惯,要方便非计算机专业人员的使用。
7. 安全性
平台涉及市经信局相关业务系统数据,系统必须具有必要的安全保护和保密措施,需达到安全等保2级安全水平。
(三)预期绩效
项目建成使用后,将实现企业大数据资源汇聚平台的新增或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我局企业数据资源,提升数据获取、交换、共享能力,增强数据治理能力。系统将至少支持1000用户同时在线,100并发用户数,可有效提高企业服务水平,推动企业数据资源整合进程,提高政府资源利用率,规范政府业务系统建设。
经济效益:通过企业数据资源整理、汇聚、交换、共享、分析、监测,形成全市产业资源的全景数据视图,为政府投资精准施策提供支撑,提高政府资源利用率,有效提升内部各部门间的协同监管能力。
社会效益:通过对企业服务信息化资源整合与管理,提升企业服务智能化水平,实现部门间应用服务和数据共享;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实现政府协同共治提供重要支撑。提升对企业服务智能化水平,减低企业运营成本,助力企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于2021年11月底系统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用,2022年2月底完成项目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信用良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之外,同时,须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
(4)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未按照上述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8-10 至 2021-08-17 ,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
1、办理CA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下载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7日。
5、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证书驱动下载:
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13669922829
注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要求,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8-31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国门大厦D座2层第5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静安东街与朝阳党校路交叉路口东南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共分一包进行招标。
2、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京广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025670600193
联系方式:cuizhenlong@cbwtc.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
联系方式:谭翠萍,010-55578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静安东里北1门人保白楼二层
联系方式:崔振龙、邓帅、祁娜,010-65042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振龙、邓帅、祁娜
电 话: 010-6504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