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业大学 包印实践教学基地智慧服务平台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21-268-122A)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包印实践教学基地智慧服务平台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24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1-268-122A
项目名称:包印实践教学基地智慧服务平台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25万元
最高限价:87.2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41 |
41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边缘控制柜、操控台、智能化双平台服务系统等 |
第2包 |
否 |
46.25 |
46.25 |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
智慧防伪设计系统及胶印印刷模拟培训系统 |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 1.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安装完成:货到之日起 10 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二包: 1.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0 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安装完成:货到之日起 10 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磋商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打印存档。 2.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4.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提供2021 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 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由授权代表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8月12日 到 2021年08月19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方式:现场直接获取或网上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日之前)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8月24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8月24日 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电汇或直接购买(标书发售截止日16:00之前) 直接购买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电汇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和包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ezhongzb1@163.com) 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行号:105110052466) 账号:12001617401052500260 2.磋商保证金。(1)本项目按包收取磋商保证金,第一包为人民币8000元整;第二包为人民币8000 元整。(2)磋商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截止时间:本项目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汇款,提交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24 日 14:00。3.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显示“有效”字样,提供该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职业大学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
联系方式:揣老师 022-60585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联系方式:022-88161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2-88161948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