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分公司第二十八批服务类非招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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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邀请合格的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能源分公司第二十八批服务类非招标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
序号 |
分标名称 |
分标编号 |
1 |
视频拍摄剪辑处理服务项目 |
ZN2106-0810-FWDXJT-SY08 |
2 |
变电站辅助设备接入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
ZN2106-0810-FWDXJT-SY09 |
3 |
变电站辅助设备接入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ZN2106-0810-FWDXJT-SY10 |
4 |
电缆沟火探管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
ZN2106-0810-FWDXJT-SY11 |
5 |
电缆沟火探管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ZN2106-0810-FWDXJT-SY12 |
6 |
特高压交流变电站一键顺控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
ZN2106-0810-FWDXJT-SY13 |
7 |
特高压交流变电站一键顺控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ZN2106-0810-FWDXJT-SY14 |
8 |
融合终端通信技术服务项目 |
ZN2106-0810-FWKJJT-SY15 |
应答文件编制说明:项目名称以所投分标名称为准,项目编号以所投分标编号为准。
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如在成交人公示后,采购人接到对成交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成交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4)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普通合伙企业、自然人除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普通合伙企业、事业单位除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5)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6)联合体投标:本批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被责令停业的;
l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采购相应标包投标。
3.2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专用资格业绩要求。
4.*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1年08月12日08:00时至2021年08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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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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