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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8-19 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招标

镇原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镇原县人民法院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4.152.185.147:8082/Accounts/Login?ReturnUrl=%2f)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9-09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C2021-0135

项目名称:镇原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71.512829(万元)

最高限价:71.512829(万元)

采购需求:数字审委会建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1)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以开标现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须提供近六个月(2021年1月-2021年6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 (5)须提供近六个月(2021年1月-2021年6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缴纳完税证明和缴费明细表。明细表显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个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须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8-202021-08-26 ,每天上午 0:0012:00 ,下午 12:0023:59

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4.152.185.147:8082/Accounts/Login?ReturnUrl=%2f)

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自行登录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http://124.152.185.147:8082/Accounts/Login?ReturnUrl=%2f)“投标单位”模块自行下载。 注:首次在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企业,请自行登录镇原县公共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 “投标单位”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后,上传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成功的投标企业请登录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 “投标单位”模块自行上传相关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注册咨询:0931-4267890。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09-09 15:00

地点:镇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登记时预留手机;也可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③投标保证金转止时间:2021年9月9日15时00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 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凡参与投标的企业代表,须按要求佩戴口罩,测温登记,出示“双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属高中风险区的还须出示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①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镇原县人民法院

地 址: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汝河南岸开发区

联系方式: 13993415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庆阳鹏跃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14号锦华饭店北三楼

联系方式: 0934-4163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红霞

电 话: 0934-4163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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