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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津南区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8-23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津南区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项目编号:YTZB-2021-01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津南区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科技园海河创意中心5号楼709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06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ZB-2021-016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津南区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万元
最高限价:5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5 55 其他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测评工作在2021年12月底以前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及《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4.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供应商须提供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8月24日2021年08月30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科技园海河创意中心5号楼709
方式:现场领取(授权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明确注明授权报名事宜及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出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06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科技园海河创意中心5号楼720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9月06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科技园海河创意中心5号楼72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二路55号
联系方式:022-81587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海河科技园海河创意中心5号楼709
联系方式:022-28599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22-28599910

天津市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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