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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图书馆天津图书馆文化中心网络数据库(第三批)公开招标公告

2021-08-27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市级采购

天津图书馆 天津图书馆文化中心网络数据库(第三批) (项目编号:RWZB1-202108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图书馆文化中心网络数据库(第三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5室)或网上获取(疫情期间,建议采用此种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1-2021086
项目名称:天津图书馆文化中心网络数据库(第三批)
预算金额:137.0万元
最高限价:137.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5 45 其他服务 多媒体学习库。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第2包 30 30 其他服务 人文社科类期刊。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第3包 22 22 其他服务 数字音乐及视频图书馆。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第4包 24 24 其他服务 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及个性化数字图书馆平台。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第5包 16 16 其他服务 职业技能培训数据库。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1)远程包库服务方式要求投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开通网络服务,服务期限是自开通网络服务之日起一年。 (2)镜像服务方式要求投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在图书馆技术人员监督下安装所购全部数据及软件,协助图书馆保证数据库正常运行并投入使用,图书馆拥有数据库产品的永久使用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2021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1.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3.1.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3.3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4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8月27日2021年09月03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5室)或网上获取(疫情期间,建议采用此种方式)
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供应商可任选以下两种方式:A.现场获取;B.网上获取(建议采用此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文件费由单位账户以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RWZB1-2021086包号1、2、3、4、5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开户行账号:441150100100224054;(2)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及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邮箱号、开票信息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hengxinzhaobiao@126.com;邮件主题为:RWZB1-2021086包号1、2、3、4、5获取招标文件资料。(3)采用网上获取方式的,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文件费到账日期应为2021年08月27日至2021年09月03日17:00时(北京时间)。注: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4会议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 tjgp.cz.tj.gov.cn或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图书馆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平江道58号
联系方式:83883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5室
联系方式:022-60121166-8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畅
电 话:022-60121166-8010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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