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智慧照明监控管理系统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7月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ZC2021-G3-01103-001
政府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1-G3-01103-001
项目名称:智慧照明监控管理系统改造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893373万元
最高限价:49.893373万元
采购需求:智慧照明监控管理系统改造工作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5个日历天(以合同签定时间起计算)
标段的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提供标的物的供应商行业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微企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且提供标的物的供应商行业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微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在投标期间,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地点: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信息公告处下载;
3、方式:网上浏览及下载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分支机构的“招标(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方,请自行下载)。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
(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同时间同下):2021年9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历日);地点:本次招标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 9 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 9 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凡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含各县区分支机构)招标采购的非全流程电子化(纸质标)项目,投标人(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
1、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每家供应商代表仅限1人参加,并严格按照交易中心现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各自做好相关防护工作,若因供应商代表不符合交易中心现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而无法就进入交易中心,导致无法按时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的按以下要求:
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内送达。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8:00。(温馨提示:为确保各潜在投标人顺利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建议《投标文件》尽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送达。)
3.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招标中心3楼303室;收件人:陆工;联系电话:0771-2808057。
4.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邮件外包粘贴表无需加盖单位公章,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座机+手机号): 联系电子邮箱(QQ邮箱): |
5.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9月24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 9 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 9 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3.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4.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人的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通过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如实唱标,并做好开标记录表,交由采购人签字确认。
6.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6.1 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公开采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或项目负责人的电话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为:座机号+手机号)。
6.2 开标当天投标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6.3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开标或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项目开标会现场登陆开标系统并输入供应商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成投标签到,如因供应商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信息错误的,供应商后果自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2020 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59 号),评审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注册在“政采云平台”的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并完成入驻,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招标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市政设施维护所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68号
联系方式:赵工
电 话:0771-5880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联系方式:陆宏宾
电 话:0771-2808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宏宾
电 话:0771-2808057
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市政设施维护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 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