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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公安局派出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9-15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编号 DX-YC20210132
商品品目 正版软件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新民市公安局派出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X-YC20210132),招标人为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依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新民市公安局派出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1.2项目总预算:人民币2877847.6元(含税)。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1.5保修期:一年,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7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与省厅、市局视频会议系统联网,全部测试合格。

1.8签约方式:一事一议合同。

1.9交货地点:新民市公安局及27家公安派出所。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含税总价人民币2877847.6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含税总价人民币2877847.6元(含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结果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人数最多为3个,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商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所有得分全部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注:须提供承诺书。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大厦2028室(电信项目部)。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金:投标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2)电汇: 投标人将标书款以公对公方式汇入以下帐号,并备注招标项目编号,将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标书款汇款凭证发至yichengzhaobiao5@163.com邮箱。

开户行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号:7105 0154 7400 10939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0月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大厦2028室一号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6.2 检测相关费用: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东北新闻网:http://www.nen.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1号

联 系 人:高国庆

招标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大厦2028室

邮 编:110004

项目招标师:苏春颖

项目负责人:申航 夏爽 董金一 孙郁晴 王英妮

电 话: 19904049976

购买标书联系人:吴宏林

电 话: 15942061730

邮箱:yichengzhaobiao5@163.com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 号: 7105 0154 7400 109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标书价格 500 元
开标时间 2021-10-08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 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备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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