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夏第五人民医院预检分诊通道改造及安防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E5-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鹏程飞招(采)【2021】第043号
项目名称:宁夏第五人民医院预检分诊通道改造及安防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14.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红外线体温检测安检门1套;室外人脸识别门禁系统1套;出口门禁系统1套;手持安检仪10把;x线高清安检机1台;医院现有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的移机和新地址安装;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 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8日 至2021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E5-2号)
方式:持上述申请人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或将上述资料PDF格式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至邮箱pcf6294991@163.com并电话告知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街景悦苑(和顺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杨梦莹0952-3817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E5-2号
联系方式:王乾13995329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乾
电 话: 13995329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