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省级政务云统一安全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17楼1713-171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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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201202109613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省级政务云统一安全运维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3283000.00 | ||
最高限价(元) | 3283000.00 | ||
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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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省级政务云统一安全运维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1年10月08日到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17楼1713-1714 | ||
方式: | 1.现场发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上述证明资料第1项收取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原件,第2项验原件,收取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2.网络发售:(1)投标人网上(远程)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介绍信上须明确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后扫描发送至1083937901@qq.com,并按提示缴费。收到报名成功及招标文件的回复后视为已按规定报名。 | ||
售价: | 200.0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时间: | 2021年10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17楼1713-1714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1、监督单位:四川省财政厅,电话:028-86723190;2、采购计划表编号:SCZC622901_20210033;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4.本采购项目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5.本采购项目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 万元及以上。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 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附件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 ||
地址: | 四川省高新区天府一街两江国际A栋 | ||
联系方式: | 028-6152879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17楼1713-1714号 | ||
联系方式: | 028-8707141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电话: | 028-87071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