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省定安县定安中学智慧校园一体化项目(一期)(二次招标) | 项目编号 | HNFGCG-2021--020 |
预算金额(万元) | 852.61 | ||
最高限价(万元) | 804.352592 | ||
采购需求 |
1、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定安县定安中学。 2、采购用途:海南省定安县定安中学工作需要; 3、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4、采购预算:85261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8043525.92元。 6、资金来源:定安县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 7、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收到中标方履约金后采购方支付中标总金额的30%预付款; (2)中标方完成80%的交货量以后采购方支付至中标总金额的 60%; (3)交货验收完成以后采购方支付至中标总金额的 80%; (4)经结算审计后采购方无息支付至中标总金额的 97%。 (5)剩余的中标总金额的 3%作为质保金,在设备正常使用 1年后无息支付。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验收要求:中标方需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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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12个月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和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时间 | 2021-10-11 至 2021-10-18 , 每天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 nan.gov.cn/ggzy/)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时间 | 2021-11-02 08:30 | ||
地点 | 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8号)定安开标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定安县定安中学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3826623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定安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帆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5719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滨江路88号枫丹白露B区1栋302室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57193 |
1、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定安县定安中学。
2、采购用途:海南省定安县定安中学工作需要;
3、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4、采购预算:85261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8043525.92元。
6、资金来源:定安县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
7、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收到中标方履约金后采购方支付中标总金额的30%预付款;
(2)中标方完成80%的交货量以后采购方支付至中标总金额的 60%;
(3)交货验收完成以后采购方支付至中标总金额的 80%;
(4)经结算审计后采购方无息支付至中标总金额的 97%。
(5)剩余的中标总金额的 3%作为质保金,在设备正常使用 1年后无息支付。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验收要求:中标方需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