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30#-43#、45#、46#楼及地下室智能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8】1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北仓路北侧,益民路北段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30#-43#、45#、46#楼及地下室智能化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万㎡,其中地下室面积约5万㎡,工程高度最高53.6米、层数最高18层、包含住宅,幼儿园,配电室等相关配套工程。本次招标为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30#-43#、45#、46#楼及地下室智能化工程,预算审核价418.7283万元(其中暂列金2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30#-43#、45#、46#楼及地下室智能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接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建造师只可承担500万元以下建筑智能化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418.7283万元(其中暂列金20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1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2)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3)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5日 08: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2: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七万元整(¥7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0月27日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景会路下洲商业区BC区301,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066328,传真:/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9幢401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xgjzz@163.com
电话:0596-3911909,传真:/
联系人:小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
联系电话:0596-292873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