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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多媒体会议室改造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1-10-18 来源:四川政府市级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多媒体会议室改造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珠宝中心3栋4楼5号(四川营森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3229202100086
项目名称 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多媒体会议室改造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745800.00
最高限价(元) 7458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多媒体会议室改造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0月19日到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珠宝中心3栋4楼5号(四川营森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 网上报名
售价: 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珠宝中心3栋4楼5号(四川营森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10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珠宝中心3栋4楼5号(四川营森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网上报名方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的要求,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防范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凡有意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请通过网上(远程)办理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文件供应商扫描后连同本采购项目报名登记(本采购文件的附件)通过邮箱发送至605127648@qq.com;四川营森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上述所有报名资料后,将发送文件费收款码至报名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方可付款,收到文件费后,我公司通过邮箱发售谈判文件,如已付款确未收到谈判文件,请及时联系(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28-87607379)。注:①付款时请使用微信APP转账支付,切记在转账时一定要备注报名单位公司名称;②获取谈判文件的资料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四川营森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③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美谷街286号
联系方式: 150825100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营森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珠宝中心3栋4楼5号
联系方式: 028-87607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老师
电话: 1868314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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