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集聚区标准厂房二期智慧安防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3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EDZ21G054
项目名称:集聚区标准厂房二期智慧安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万元
最高限价(元):80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集聚区标准厂房二期智慧安防项目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集聚区标准厂房二期智慧安防系统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图纸范围内的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巡更系统、周界报警系统、LED显示屏、智慧安防平台等系统的设备安装、管线敷设、设备及系统调试。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数量:1项
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误期违约金:每拖延一天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无上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除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单位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企业性质如按上述文件规定,同时属于可享受价格扣除的两类或两类以上企业,不享受重复价格扣除。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目前仅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1项得 1分,最高得2分。注:同一产品同时具备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不重复计分。磋商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具有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具备机电工程或者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1年04月-2021年09月的磋商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3)磋商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1年04月-2021年09月的磋商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4)磋商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500元
答疑地点: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会议,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1月03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1)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惠山区政府采购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前完成以下程序: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2)参加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在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大厅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 “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禁进场并上报所在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4)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2)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3)投标(报价)人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前洲北惠路99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郑浩敏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0510-83591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
联系方式:0510-88203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华晓妍(经办人)
电 话:0510-88203985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