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 HAZC-20210903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淮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警务指挥大厅硬件集成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 2021.9.30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9.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现修改为:
“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9.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更正日期: 2021.10.21
(一)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11月8日上午9:30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淮安市公安局
地址:淮安市玉兰路6号
联系方式:张帅 15161753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联系方式:张蕾 0517-83638003
3、项目联系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项目联系人:孟雯惠
电话:0517-80996051
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