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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保费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10-2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标讯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保费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邮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CC-2102AW229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保费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3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保费系统提供升级改造服务。分为4个分包(投标人可以投标任意分包)。其中:

  分包一:标准版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社保费管控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金三社保费系统立足于快速建立全国税务系统社保费征缴管理的统一规范,遵循金税三期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内容包含登记、认定、申报、证明等业务域,满足各地区基本的、核心的社保费征缴管理工作需要,同时,也满足职工个人明细申报、城乡居民虚拟户管理等新业务的实现。坚持数据标准统一、业务处理流程规范、数据处理逻辑一致,坚持税费同征共管,坚持与税收发展同向同频同步,不断提升社保费征管的现代化水平。

  江苏省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的特点导致在社保费征收过程中,相对于其他完全使用标准版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征收社保费的地区流程更为复杂,要实现征管体制改革建立税收征管体系、提高缴费服务、提高征管效率的改革要求就更加困难。为了优化标准版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为达成征管体制改革的目标夯实基础,江苏省税务局决定启动社保费管理系统(标准版)功能优化升级改造和社保费管控平台升级改造。

  分包二:标准版税银子系统、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为了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实现税费统征统管、同征同查,建立健全部门职责清晰、征管流程规范、缴费服务便民、征收管理高效的社保费征缴体制,全面提高社保资金征管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实现社保费收入安全和可持续增长让中央满意,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发展让地方满意,依法依规征收让企业满意,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让人民满意。

  随着社保费征收工作的推进,为了使得社保费信息化系统更好的服务于本省,根据社保费标准版共享平台、税银子系统的运行情况,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对社保费标准版共享平台、税银子系统进行优化开发,便于本省社保费征缴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分包三:标准版征收子系统、省级共享平台升级改造等项目(标准版征收子系统、并联系统、省级共享平台升级改造、社保费对账和资金监管系统、电子票库系统优化升级)

  为了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实现税费统征统管、同征同查,建立健全部门职责清晰、征管流程规范、缴费服务便民、征收管理高效的社保费征缴体制,全面提高社保资金征管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实现社保费收入安全和可持续增长让中央满意,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发展让地方满意,依法依规征收让企业满意,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让人民满意。

  基于以上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税务和人社部门之间的信息化水平,让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少跑马路、多跑网路”,建设社保费相关系统,实现部门间数据交换,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确保社保费征收管理职责划转平稳有序、顺利推进。

  分包四:社保费线上缴费渠道优化升级项目

  为了优化社会保险服务,巩固其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全省集  中版城乡居民两费征缴软件(以下简称“两费征缴软件”)是为支撑江苏省税务部门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两费(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并提高社保费征管效率,需要根据社保费的管理和服务要求,结合税务部门征管特点,建设的一套社保费征缴征管信息系统。

  为了方便城乡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两险、变更档次,减少出门办理的次数,微信小程序征缴软件已在全省推广上线,为保障征缴软件移动端的正常运行,特采购运维服务,来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服务商需保障此系统的日常运维工作,高质量处理微信社保小程序系统相关的各类系统问题与故障,保障小程序系统的生产环境正常、高效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分包一:标准版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社保费管控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分包二:标准版税银子系统、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分包三:标准版征收子系统、省级共享平台升级改造等项目(标准版征收子系统、并联系统、省级共享平台升级改造、社保费对账和资金监管系统、电子票库系统优化升级),自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分包四:社保费线上缴费渠道优化升级项目,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之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4时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投标人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1日 至202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邮购)

  方式:邮购,请按照其它补充事宜要求办理

  售价:¥1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5楼15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四个分包总的预算金额为310万元。四个分包总的最高限价为310万元。

  分包一:标准版管理子系统升级改造、社保费管控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预算115万元,最高限价115万元

  分包二:标准版税银子系统、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预算65万元,最高限价65万元

  分包三:标准版征收子系统、省级共享平台升级改造等项目(标准版征收子系统、并联系统、省级共享平台升级改造、社保费对账和资金监管系统、电子票库系统优化升级),预算120万元,最高限价120万元

  分包四:社保费线上缴费渠道优化升级项目,预算10万元,最高限价10万元

  2、四个分包招标文件总的售价为1200元,每个分包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5、招标文件邮购注意事项:请办理采购文件费用汇款手续,汇款用途请填写:具体项目编号+“标书费”;填写附件“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表”。将填写后的“购买采购文件信息表”(word版)作为附件发送邮件到:js02583240902@163.com,邮件标题为: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购买采购文件”。

  招标代理开户行信息:

  户 名: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江苏路支行

  帐 号:7321810182600023404

  6、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建议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通过顺丰或其它可靠方式,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具体快递收件人、联系电话见招标文件,文件寄出后,请发送短信到快递收件人联系号码告知:供应商名称+所投标项目编号+快递公司名称+快递单号,请考虑文件在途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李秋实,025-58528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12室

  联系方式:徐凌云、顾建钧,025-83307682、832499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海波(技术);李秋实(商务)

  电 话:  15190969218(技术); 025-58528613(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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