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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10-2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招标公告

  (辽源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YZC2021-053

  项目名称:辽源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201156.00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采购需求:标采设备一体机2台、执法规范化管理系统1套、涉案管理软件1套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主要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的企、事业单位。

  三、报名或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00时00分至2021年10月28日23时59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1)按照规定进行诚信库入库注册、报名,未办理CA认证及网上注册、报名的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2)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办理CA认证或CA认证过期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1室办理CA认证,取得CA认证后,登录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后,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在本项目报名界面点击“新增报名”后,才可点击“交易文件下载”下载免费招标文件。(3)若期限届满,获取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不足三家废标,并发布废标公告。(4)在注册或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4009980000

  售价:CGHW20211021001001【辽源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费为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1室(30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方式:请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随时关注交易平台,通过“投标单位登录”进入相应页面,点击“答疑文件下载”下载答疑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文件一经公告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且潜在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答疑、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默示即视为同意和接受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二)按照辽源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防疫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涉疫地区人员参加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类交易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涉疫地区人员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必需提供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进入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2、涉疫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禁止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如确有必要参加,可授权委托当地人员代理,参加各类交易活动时需提供授权人委托书。3、进入交易中心开展业务的人员,在参与各类交易活动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做测温、扫描“吉祥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相关工作。由于疫情检测相关工作需要,请参加交易活动的人员提前到场,配合防疫检查工作。4、疫情期间实时关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通知,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源市公安局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人民大街4456号

  联系方式:13843735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联系方式:0437-5220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亮

  电 话:0437-5220008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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