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乡智慧数字化城镇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JZHCG-2021-CS001
项目名称:何家乡智慧数字化城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9370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总价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何家乡智慧数字化城镇建设 |
1 |
项 |
84.9370万元 |
详见第三章 |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获取时间:至 2021 年11月05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4.售价:0元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陆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
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常山分中心(常山县紫港路2号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东边附属楼2楼);同步在“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或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投标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详见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或登录“ 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电子投标客户端-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3)电子投标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请投标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4)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报价文件确认等所使用的CA必须和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为同一个。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供应商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会议。开标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2.其他事项:
(1)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衢州市常山县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常山县“政采贷”办理指引》https://mp.weixin.qq.com/s/S-lQ9FA7fuP62RywRqfelQ。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东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011239
质疑联系人:刘根平
质疑联系方式:138570204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5663502 13732502424
质疑联系人:张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0-5663502 13732502424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名 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5015373
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
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