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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霍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无害化智能垃圾处理站)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1-10-28 来源:四川政府市级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炉霍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无害化智能垃圾处理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3327202100043
项目名称 炉霍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无害化智能垃圾处理站)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5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5000000.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炉霍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无害化智能垃圾处理站)项目,共1个包。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炉霍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无害化智能垃圾处理站)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0月29日到2021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网上
方式: 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QQ邮箱(2780690489@schz123456.com):(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若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报名登记表、购买招标文件支付凭证;(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仅从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但未按照上述报名时间、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视同无效。
售价: 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年11月18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监管部门:炉霍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7326953;2、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3、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原则上最多派1名人员到场。请各投标人如实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现场人员健康情况申报卡》(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加盖单位公章后于开标当日到达时单独提交至代理机构。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等疫情排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被拒绝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炉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炉霍县新都镇秋日路一号
联系方式: 0836-7322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5楼9号
联系方式: 0833-2691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19981309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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