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档案电子数字化加工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11月19日13:30时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600-01604
项目名称: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档案电子数字化加工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一、项目建设内容
按照国家档案局的标准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标准》,对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历史业务档案(归集,提取,贷款)纸质档案实现数字化,实现档案管理的电子化。根据对库藏历史档案的摸底调研,本期数字化加工档案业务档案约280万页,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
按照国家档案局标准,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处理,除对纸质档案进行编号、拆解、扫描、整理、装订、归档、装盒、上架等工作外,还需要对形成的电子数据(图片)进行剪切、降噪、定位、修整、监测、分析、质量检查、等技术处理工作。
(2)档案电子数据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接应用
将数字化加工的成果(电子数据(图片))移植到中心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软件中去,逐一比对电子数据信息和档案系统中条目信息的一致性,保证业务信息与档案图片信息的对应关系,保证档案后续的分类统计分析、调阅查询和复用,投标方需提供详细的数据共享对接应用解决方案。
二、总体要求
中心纸质档案数字化要求过程严谨、工作环节清晰,管理规范。依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2014年发布的《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中的相关标准和中心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2.1基本原则
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基本原则是使档案信息资源准确、方便、快捷地提供利用,使可以公开的档案信息资源得到共享,以满足社会对档案利用的需求。
2.2基本环节
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基本环节主要包括:数字化前处理、目录数据库建立、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数据挂接、数字化成果验收与移交等。
2.3其他要求
2.3.1.本期历史档案加工的场地在公积金中心一楼大厅,为达到档案数字化加工条件,需对加工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安装摄像头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在项目结束后进场拆除,改造和拆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含在本次项目整体费用中。
2.3.2.本期加工的历史档案也同时包含各管理分部的档案,需要供应商到东港和凤城管理部进行档案的清点装箱,清点后由供应商负责运送到中心进行数字化加工,清点装箱和档案运输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本次项目整体费用中。
2.3.3.本期加工的特殊类权证档案,加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本次项目整体费用中(具体流程如下):
2.3.3.1 档案移交,甲、乙双方对权证档案逐一清点出总数,双方确认无误后制作档案移交清单并签字完成档案整体移交
2.3.3.2 分件,把同一人的权证档案放在一起(比如:一人的房屋他项权证可能同时会有购房发票,房屋他项权证和购房发票没有放在一起)
2.3.3.3 业务系统导出贷款数据,根据业务数据校对每笔权证档案与系统数据的合同号等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的需要更改为正确的合同号。权证档案没有合同号的,根据实体档案呈现的人名(可能为多人)、房屋地址、权证日期等信息,在业务数据中检索、判断出正确合同号用铅笔写在权证档案上。
2.3.3.4 根据档案室人员对在途业务的记录,每笔在途业务制作一张证明,当做权证加工
2.3.3.5 根据权证档案上的合同号分出年度
2.3.3.6 根据权证档案上的合同流水号核对业务数据从小到大排列。
2.3.3.7 排列过程中,如发现权证档案缺失、在途业务记录不完全等情况,需要反馈给甲方(比如:存在业务数据,不存在实体档案或存在实体档案,不存在业务数据),待甲方确认状态后再进行后续工作。
2.4参考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年修订)
2、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16)
3.档案数字化著录要求遵照档案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
4.国家档案局办公室《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
5.国家档案局《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017)
6.档案数字化项目各项技术指标与要求遵照国家档案局《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
7.扫描影像标准遵照国际标准(IS09005-1文件管理-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第一部分PDF的使用(PDF/A-1)》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第7条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否 (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
②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⑤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经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8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止 (磋商 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在线下载
地址:辽宁政府采购网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11月19日13:30时 (北京时间) ( 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
地点: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三开标室 。
六、开启
时间: 2021 年11月19日13:30时 (北京时间)
地点: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三开标室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6. 所有外市来(返)丹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丹自由活动,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其中重点地区来(返)丹人员须严格按照我市疫情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联系人: 朱耀华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七纬路9-2号
联系方式: 0415-2666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联系方式: 0415-2172355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1011700000151 (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尹冠华(中标事宜联系人:王辉 梁艳 吴景利)
电 话: 0415-2172355(中标事宜咨询电话:0415-2177388)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